经过数月的刻苦学习和严格监督检查,驻厂监督员在各自的岗位上就加强药品生产的动态监管、规范企业药品生产行为、确保社会公众用药安全有效等方面的成效正逐步显现。
驻厂监督员按照“参与不干预、监督不包办”的原则,在学习和了解企业的生产管理、提高相关业务知识的基础上,积极主动地与企业沟通协调、争取企业的理解与支持,再按照GMP规定,结合近期开展的“处方工艺核查”等工作,从软件、硬件两方面着手,重点对人员、物料、处方和工艺、无菌保证、质量检验、销售以及企业的自检与整改等环节进行严格监督检查,认真把GMP落实到实处。对于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监督员在责令整改的同时,及时与企业进行沟通协调,使他们深刻认识到监督工作是对企业的关心和保护。
药品生产企业也纷纷表示,对于“药监新政”之重大举措之一的驻厂监督员制度,实行之初确实心存疑虑。但经过数月的磨合与沟通,他们发现驻厂监督员作为企业和行政监管部门之间进行沟通协调的便捷桥梁,能更有效地促进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政策法规来规范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增强了企业作为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思想意识。
(责任编辑:李俊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