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经常有无奈的选择
其实,在北京各大医院,这样的“生死抉择”每天都在发生。一位医生告诉记者,这种情况非常普遍,放弃治疗绝大多数是由于实在无力承担费用,否则,家人就会拖下去,其实不少病人已经没有任何醒来的可能,有的甚至已脑死亡,但是还可以依靠呼吸机,一天要花费数千元。
即使病人签署了白纸黑字的放弃急救同意书,或是生前就一再口头表示过不要急救,这些都只是临终者的心愿,要不要遵守,还得看家属的意思。医生表示,家属的权利大过临终者。
在中国,死亡并不是一个人的事情,而是一个家庭甚至是一个家族的事,所以个人的选择权变得微不足道。一位医生给记者讲述了一个真实的故事。某老先生历经多年病痛折磨,最后住进加护病房时已经认命,自称“怕痛甚于怕死”的老先生,一再交代护士不要做临终急救,要让他安静地走。不料,老先生的儿子们拿了父亲的生辰八字去算命,算出的结论是“绝不能让父亲在某月某日某时辰以前去世,否则会有损子孙的财运”。问题是极度孱弱的老先生撑不住,在那“吉时”之前就“死”过五六次了。只是求死不得的他,每次都硬生生被医生从死神手上夺回来:强心针尖长的针管从体外直接插入心脏,肋骨在心肺复苏术的猛力压挤下全数断裂,连皮肤都因多次电击而烧得焦黑……
生前预嘱的人道意义
面对目前很多人的这种临终现状,一些医疗界人士认为,推行“生前预嘱”无论在经济意义上还是人道意义上都是值得尝试的。
这个问题实际上是伴随着医学的进步才越来越尖锐的。上世纪60年代“心肺复苏术”的发明,配合人工呼吸器、升血压剂、强心剂等药物,使得自然死亡过程可以从中截断,也使人类多了一项和死神拔河的利器。然而,原本用于紧急救命的心肺复苏术,在近代医学“延命至上主义”观念下,目前已广泛应用于各类临终病人。
中国脑库的周大力女士提出了一个数据,人一生75%的医疗费用都花在了最后的抢救中。
复兴医院院长席修明表示,没有“生前预嘱”就导致了这种状况。病人在意识清醒时表示不接受生命支持系统的治疗,可能是想给自己留下生命的尊严,也可能是不想给家庭造成负担,更有可能他已经改变主意,却无法表达。目前在临床上,医生会尽最大的可能挽救病人的生命,但是,如果家属同意,ICU重症病房的医护人员也会向难以治愈的病人提供“最佳死亡”方式。同时,也有病人自己放弃治疗,可以说,这就是“自然死亡”与“生前预嘱”的一种不自觉表现。
调查手记
正视“我的死亡”
在中国绝大多数人不愿提起死亡,认为死亡是一个禁忌的话题。尤其问及是否对临终有所安排时,60岁以上人群较少答复。因此,在中国,“生前预嘱”还是一个比较前沿的小众话题,无论是人们的伦理道德,还是民众的经济实力,“生前预嘱”仍面临很多障碍。正如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段柄仁所说,“生前预嘱”是解决“安乐死”提案无法通过的另一条出路。问题是如何将理论说清,阐述清楚“生前预嘱”给人们带来的是幸福、安乐、和谐。其次是要有法律依据,如何使其符合宪法精神。
在采访中,也有不少人质疑,如果过于强化“生前预嘱”,这种权利会不会被滥用?人到底有没有死亡的权利?死亡本身的定义都存在着争议,“生前预嘱”是否现实?
志愿者们也认为,“生前预嘱”在中国将有一段很长的路。正像网站负责人之一罗点点女士所表示的,作为志愿者,他们希望能够和更多的人一同探讨“选择与尊严”,让人们开始正视“我的死亡”。
(实习编辑:谢瑜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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