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小龙站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圆桌审判台的被告席上,一边听社会调查员的调查报告,一边忍不住抽泣。在离18岁生日还有1个月时,他以暴抗暴,用剪刀捅死了酒后经常打骂他的父亲。一时的冲动,换来的是11年有期徒刑。
今年6月6日22时,生于1989年7月6日的小龙正在浑南新区的亲属家睡觉。小龙的父亲老李喝多了酒,进了小龙的屋,对儿子连打带骂。由于老李打儿子是家常便饭,亲戚们也都没在意。
大伙儿把小龙拉到院子里,几分钟后回头再一看,小龙已经和父亲抱在一起。当众人把他们拉开时,发现老李腹部有血,小龙右手拿着剪子。众人忙打120急救电话,把老李送去抢救,不久后传来消息:老李不行了。在亲属的陪同下,小龙投案自首。
此案是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成立后判决的首个杀人案件。受法院的委托,本案的社会调查员走访了被告人小龙的亲属、邻居、村民,对被告人的家庭情况、生活背景、成长经历、导致犯罪原因进行了社会调查。
分析小龙的犯罪成因,社会调查员认为:小龙没有享受到完整的九年义务教育,法律意识淡薄。他从小失去母爱又缺少父爱,是家庭婚姻不幸的牺牲品。导致其犯罪的直接原因是由于父亲的暴力。
社会调查员提请法院充分考虑小龙实施犯罪时尚未成年,并且是初次犯罪,犯罪后悔罪表现积极。请求法庭从轻处罚。法院考虑到社会调查员的意见,最终判决小龙有期徒刑11年。(本文所涉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黄彬)
39健康网(www.39.net)专稿,未经书面授权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