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贯彻落实8月14日召开的全国进一步防御洪水地质灾害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健全和完善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工作组织体系,明确职责分工,把责任落实到单位、个人。
《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与部队、武警、民政、气象、水利、国土资源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顺畅的信息通报和部门联动机制,协同开展灾后卫生应急工作。要组织专家分析研判洪水地质灾害对公众健康和医疗服务造成的不利影响,真正实现医疗救治、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工作的无缝衔接。各级卫生部门要及时了解灾害性天气、汛情和地质灾害的预测预警情况,在面临重大灾害时提前做好人员撤离和设备物资转移,减少灾害损失。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做本地区灾害发生情况和本单位实际,做好防灾减灾预案,对职工进行防灾避险知识培训并组织开展相关演练,做好备用供电设备、水源、通讯方式等的准备,储备必要医疗防疫器械和药品,确保突发灾害后能有效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和应急救援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体系,组织完善灾害应急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加强队伍的现场应急装备和自我保障能力建设,确保队伍能够在灾害现场和极端条件下规范、有效地开展工作。
(实习编辑:岑颖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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