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医生 找医院 查疾病 症状自查 药品通 健康笔记

“药事费”是以开药养医取代以药养医

2010-02-25 09:45:00
栏目关注:
核心提示:逐步取消药品加成,增设药事服务费——这不是拆东墙补西墙,糊弄人吗?!有网友如是说。23日下午,备受关注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指导意见》正式发布,对于《指导意见》的这一核心内容,立即招致网友一片非议。

  逐步取消药品加成,增设药事服务费——这不是拆东墙补西墙,糊弄人吗?!有网友如是说。23日下午,备受关注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指导意见》正式发布,对于《指导意见》的这一核心内容,立即招致网友一片非议。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药事服务费”不应与“药品加成”混为一谈,甚至以此来抵充医生的劳动价值,这是不明智的做法。

  据廖新波介绍,药事服务概念是1987年由美国人提出的,是指药师通过与病人和其他专业人员合作,发现潜在的或实际存在的用药问题,并解决。美国哈佛大学一项研究证明,有药师参与的药物治疗,可以减少2/3的医疗不良事件和近1/3的医疗费用。从这段专业解读中,不难看出药事服务具备两个最显著特点:一是药事服务其实就是处方服务,不同之处只在于前者比后者更科学、更专业、更审慎;二是提供药事服务即便会发生相应费用,由于可以节省近1/3的医疗费用,患者总费用支出反而会不升反降。

  按照《意见》的说法,设置“药事服务费”的目的,主要作为医疗机构放弃“以药养医”后的一种补偿而存在,是一个皆大欢喜的帕累托改进,但问题就在于,加入患者总费用支出会因药事服务不升反降,其最后却是“边际效用递减”的结果。更重要的是,既然既不以药养医,又需以药事服务减轻患者总的费用负担,那就得首先明确划定维持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正常运转究竟需要多少总补偿的等级标准,然后再明确界定:总补偿中“药事服务费”补偿和政府财政投入补偿各占多少比例,如果二者是笔糊涂账,各地往往会以“药事服务费”取代或部分取代财政投入补偿,其最后的结果必然是拆东墙补西墙的“以开药养医”取代“以药养医”。

  事实上,自“新医改”启动以来,广大患者并未享受到降药价的实惠。正好相反,未等“意见”出台,“药事服务费”却早已收开了,而且收得近乎离谱。以江苏为例:“免疫固定电泳”从20元调至360元,疯涨17倍,“小肠移植术”从1000元涨至5000元,猛涨5倍......“开一盒10块钱的感冒药就要收1-2元,或者开一张10块钱治疗感冒的处方就要收5-10块钱,医院算起来比药品15%的加成还划算。”不伦不类、不明不白的“药事服务费”,虽然驱走了“以药养医”的狼,却又引来了“以开药养医”这只更具血盆大口的老虎。

  正如廖新波所言,药事服务费是因为医院管理的发展,对药事安全给予高度重视而提出的一个费用支出。向患者提供科学和高效的药事服务并适当收费,这既是必要的,也是无可厚非的。但问题在于,这么好的一件事物早不提、迟不提,偏偏在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后“填空补缺”,这不能不让人怀疑,这究竟是改善病人生活质量,还是改善医院收费质量。其实,让患者享受良好的医疗服务与公立医院的生存和发展,并非天然不可调和,最重要的是加入调和剂的“湿调”,还是“就地取材”的“干调”。

(责任编辑:麦伟贤)

39健康网(www.39.net)专稿,未经书面授权请勿转载。

39健康网专业医疗保健信息平台 优质健康资讯门户网站  

中国领先的健康门户网站,中国互联网百强,于2000年3月9日开通,中国历史悠久、规模最大、拥有丰富内容与庞大用户的健康平台。多年来,在健康资讯、名医问答、就医用药信息查询等方面持续领先,引领在线健康信息,月度覆盖超4亿用户。

特别策划
热门问答更多
推荐医院更多
举报/反馈
链接地址:*
举报内容问题:*请选择举报类型
原创文章链接:
其他理由:
更多问题及建议: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