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红古区人大监督《药品管理法》落实情况
近日,兰州市红古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爱春、钱积运、金应旭以及人大代表一行15人到红古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药品管理法》贯彻落实情况,副区长唐浩漩以及区食药、卫生、卫监、工商、物价等部门负责人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到红古区人民医院等5家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进行了实地察看。王爱春副主任仔细询问了《药品管理法》的学习培训情况以及药品的进货渠道、质量管理和药品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并详细察看了供货方资质证明以及药品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等,鼓励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按照《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承担起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药品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使用行为,保证群众用药安全,确保不发生药品安全事件。
在听取了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点汇报和卫生监督、工商及区人大代表、行政相对人代表的发言后,检查组对红古区药品监管工作表示满意并给予了充分肯定,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狠抓责任落实。切实形成药品安全工作政府组织推动、监管部门认真执行、涉药单位严格落实的责任体系;二是大力开展宣传。把宣传《药品管理法》等药事法律法规和宣传药品安全工作成效结合起来,营造依法治药、合理用药的浓厚氛围;三是严格依法行政。对涉药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切实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推动《药品管理法》深入贯彻落实;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将药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加强督导,抓好落实。
(实习编辑:郑文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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