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锐湿疣的药物有哪些危害
核心提示:尖锐湿疣是由人乳头瘤病毒感染引起的性传播疾病,主要可通过性接触传播,常伴有瘙痒、疼痛、恶臭、出血等症状。对于尖锐湿疣,临床常用的治疗药物有5%咪喹莫特乳膏、0.15%鬼臼毒素乳膏、5%氟尿嘧啶软膏等。大部分患者在使用此类药物后,通常没有明显危害,但少数患者可能会出现发痒、灼痛、刺痛感、性交不适等症状。
尖锐湿疣是由人乳头瘤病毒感染引起的性传播疾病,主要可通过性接触传播,常伴有瘙痒、疼痛、恶臭、出血等症状。对于尖锐湿疣,临床常用的治疗药物有5%咪喹莫特乳膏、0.15%鬼臼毒素乳膏、5%氟尿嘧啶软膏等。大部分患者在使用此类药物后,通常没有明显危害,但少数患者可能会出现发痒、灼痛、刺痛感、性交不适等症状。
1、发痒:有些患者在使用药物治疗后,可能会出现发痒的症状,如果是轻微的发痒,一般不需要特殊处理,但如果发痒比较严重,建议立即停药;
2、灼痛:有些患者在使用药物治疗后,可能会出现灼痛感,如果尖锐湿疣体积较大,在反复、多次用药后,灼痛感可能会逐渐加重,患者可以配合使用具有止痛作用的药物缓解症状,如布洛芬等;
3、刺痛:有些患者在使用药物治疗后,可能会出现刺痛感,如果尖锐湿疣的体积较大,在反复、多次用药后,刺痛感可能会逐渐减轻,患者可以配合使用转移因子胶囊、胸腺肽肠溶片等药物进行治疗;
4、性交不适:使用药物治疗后,如果患者的尖锐湿疣还没有得到控制,进行性生活时可能会摩擦到患病部位,从而引起性交不适,建议患者在使用药物治疗期间不要进行性生活。
此外,尖锐湿疣患者在使用5%咪喹莫特乳膏或0.15%鬼臼毒素乳膏时,可能会出现皮疹、灼痛、红斑、糜烂、渗液等局部不良反应,通常在停药后会自行消失。如果尖锐湿疣的症状未得到缓解或出现加重,应及时就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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