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以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强化措施,做好各类药品生产监管工作,抓源头环节,努力巩固药品安全“起跑线”。
一是强化基本药物生产监管。监督企业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制定了基本药物GMP跟踪检查计划并完成现场核查。开展了基本药物生产工艺和处方现场核查工作,建立基本药物目录产品生产监管工作档案。全省44家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完成入网工作、38家完成了基本药物电子监管赋码工作。
二是强化中药生产监管。对全省50家中药制剂生产企业、16家中药饮片生产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对近期药材涨价幅度较大、基本药物招标采购价格明显低于成本的中标品种实施了重点监管。同时积极推进中药材GAP试点工作。
三是强化药品委托生产和境外药品委托加工监管。严格把握委托生产的审批,加强委托生产的监督检查。1~7月,全省办理委托生产审批12件(其中药材前处理及提取11件),跨省委托3家,境外委托3家。
四是强化高风险类药品生产监管工作,认真落实驻厂监督员制度,进一步强化中药制剂等高风险类药品生产现场的监督检查,开展对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生产企业的专项检查,同时要求生产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生产企业在2011年9月30日前加入药品电子监管网,做好入网、赋码和核注核销工作。
五是强化特殊药品生产监管。每月组织一次特殊药品生产企业巡查,指导企业依法生产经营;每个季度对第二类精神药品生产企业和使用特殊药品为原料药的生产企业进行一次监督检查,推动特殊药品生产监管机制的常态化、规范化。
(责任编辑:晏霏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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