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目前提倡大力发展民营医院,民营医院要做的理应是政府不能做,也不允许做的事情。政府要做的不是“与民争利”,而是留足空间给民营医院,要明确政府医院提供的是什么服务。如果明确谁来办的问题,民众就不会出现“发展高端医疗或会占用本来就稀缺的医疗资源,使得看病难问题加重”类似的担心,而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也能在各自的道路上走得更远。
民营医院并不是一些人认为不可信的。只要民营医院的投资者用心办医,一样可以有良好的医生和良好的管理;对患者说实话,同样也有良好的声誉和前途!近年来广东省民营医院的发展基本上是处于积极、稳妥和健康发展的局面,省政府积极鼓励和扶持民营医院的发展。随着民营医院服务模式的转变,群众的认识在逐步改变,业务量也在持续增多,从前几年的6%上升到去年的14%,这是社会认可度的体现。在广东,民营医院享受同等的政策环境,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以纳入医保。
享受“一视同仁”的政策,是民营医院管理者们广泛呼吁的问题。去年年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卫生部、财政部、商务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明确提出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各类医疗机构,调整和新增医疗卫生资源优先考虑社会资本,合理确定非公立医疗机构执业范围,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改制,允许境外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众多民营人看到了希望。
《意见》的出台对于民营医院来说确实是个利好信息,但是要想让其落到实处,关键在于尽快出台社会资本办医的具体配套文件。我认为税收一直是制约民营医院发展的因素之一。营利性民营医院承担着如企业所得税、营业税等负担,而且税费基本是参考餐馆、酒店这样的服务行业来收取的,这无疑加大了他们的运营成本。作为医疗卫生这个特殊的行业,民营医院的税费不应与一般商业同等标准,应该向教育、体育、文化看齐。除此之外,还应该再出台一个是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去规定其所得收入应该如何使用,以及奖金、工资构成比等问题。
民营医院是市场发展的产物,因此要按照市场的规律去运行。而市场主要是发挥人们的主观能动性,因此约束的条件要少。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医疗机构管理办法,不影响有关的准入制度、规章制度,就可以让其大胆去做。
(责任编辑:姚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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