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天士力控股集团董事局主席闫希军3月3日在接受39健康网采访时指出,国际医药市场的激烈竞争,使药用动物被贴上“非人道”标签。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重保护、轻利用,虽然规定了“加强资源保护、积极驯养繁殖、合理发放利用”的方针,但驯养繁殖、开发利用的法规政策出现缺位;此外,动物生态伦理宣传和约束监管机制也出现缺位,对一些不良的养殖方法和不人道利用方法没有明确的法律界定;不但影响野生动物的合理利用,更反过来作用影响到野生动物的有效保护。
闫希军认为,从国家战略资源角度出发,保护中医药文化及珍稀药用动物资源产业化发展,完善野生动物驯养和繁殖利用法律制度,实现野生动物的保护和合理利用的良性发展,保障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与利用。
为此,闫希军提出以下四点建议:
第一、完善合理开发利用野生动物资源法规体系,特别是公众关注的动物生态伦理相关法律,提倡动物福利的改善;规定合理利用方法手段,规范流程,引导公众对野生动物的合理利用与合法利用观念。
第二、保护与养殖相结合。应加强正确的舆论引导,促进公众正确理解“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涵义、全面认识药用动物的医疗价值和研究价值,防止媒体与公众形成的非理性保护倾向给中医药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第三、野生资源与人工养殖相结合。进一步鼓励、加强药用动物资源的系统研究,用科学的研究成果解决资源短缺问题,用人工繁殖资源替代野生资源,在维持野生资源生态平衡的前提下,开发野生资源。相应地,也可结合动物资源情况制定野生资源限制性开发利用政策。
第四、发展中医药与保护野生资源相结合。支持发展药用动物养殖业,防止野生资源的过度采猎,实现两者的平衡发展;采用养、放结合策略,对珍稀药用动物资源,在养殖的基础上经过野外驯化放归自然,增加野生动物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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