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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医院被摆4个花圈,索赔307万!

2019-02-13 07:23:33医学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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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如果我们医院有责任,我们该赔多少钱就赔多少钱,如果我们没有责任,一分钱也不能给。”

  2月11日,是春节假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很多医院迎来的是假期后的就诊高峰,但辽宁省开原市中医院却迎来了一场医闹:患者家属在医院门口拉横幅、摆花圈,医院保安制止时,双方发生了激烈肢体冲突。

  冲突导致了患方两人受伤,一段长度为36秒的冲突视频当天在辽宁开原市以及铁岭地区热传,视频开头是在医院大门两边拉着“小病丧命冤”和“讨回公道”的白色大横幅,“讨回公道”横幅后面摆放着四个大花圈,随后就是双方肢体冲突画面。

  12日下午,开原市中医院院长助理、医务科科长朱静在电话中向“医学界”讲述了此事的前因后果。

  患者死亡,家属索赔200万

  据朱静科长介绍,一位住院诊断为盆腔脓肿的患者,在2月2号的术中发生DIC(弥散性血管内凝血),并出现全身中毒性症状、感染性休克肾衰等,没能抢救过来。“说实话,这种情况搁在任何一家医院,也很难救回来,马上要过年了,患者家属不理解,我们也很同情。”

  2月3号,在开原市卫计局的介入下,医院和家属双方坐下来谈判,并决定进行尸检,患者家属比较认可中国医科大学的司法鉴定机构,但由于第二天就是除夕,经卫计局与鉴定机构沟通后,对方表示过完年再进行尸检。

  但家属对此并不满意,开原市卫计局又联系了其它几家具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其中长春的一家机构表示2月8号就可以来做,但家属并不认可这个机构。“卫计局和我们都向家属解释了,这家机构做完后,标本都是保存的,还可以做二次、三次鉴定,后续可以再邀请中国医科大的来做,但如果8号不做尸检,就超过期限了。”

  按照去年实施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不同意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不同意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

  2月7号,卫计局在进行调解时,向患者方下达了“尸检告知书”,告知患方,尸检应在7日内进行,超期不检,由不同意的一方担责。但尸检最终也未能在规定期限内进行

  朱静科长透露,在2月7号那天,患方提出让医院赔偿200万元。“如果我们医院有责任,我们该赔多少钱就赔多少钱,如果我们没有责任,一分钱也不能给,这是我们医院的态度,不能你要多少我们就给多少。”

  冲突后,索赔增加到307万

  在卫计局调解无果,尸检期限已过的情况下,2月10号,医院和患者家属双方到当地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进行了备案,相约2月11号春节假后第一天上班,到医调委做调解。

  “没想到,11号上午8点,我们到医院就看到患者家属来了一群人,在医院门口拉起了横幅,摆放了花圈。”朱静科长说,“我们报警后,医院保安就过去制止这一违法行为,在制止中就发生了肢体冲突,一开始在大门外,后来家属带着花圈冲进了医院门诊楼里,这时警察已经到了,但由于双方比较冲动,又在门诊大厅里发生了冲突。”

  按照朱静科长的说法,医院保安在制止患者家属拉横幅摆花圈时,患者家属先动了手,随后发生激烈冲突。“不管家属发出来的视频是什么,我们也不计较,医院没有监控死角,全有录像,我们已经把监控提交给卫计局和警方了。

  2月11日下午,在警方和医调委介入下,患者家属撤去了横幅和花圈,双方再次坐在一起商谈解决方式。“现在钱已经涨到了307万了,患者家属昨天给医调委提交的诉求中明确写的,并要求我们立刻就给钱,但我们不同意,该不该给钱,给多少钱得有依据。”朱静科长说,“他们要多少钱是他们的自由,他们不懂医疗、不懂法定程序,这些我们都可以理解,但最终要等责任鉴定结果出来后再说。”

  医调委将组织专家库中专家进行责任鉴定,最终责任鉴定结果将在2月14号下午4点前给出。朱静科长说:“我们双方都想早点把这件事解决了,现在我们就等鉴定结果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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