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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欲引产放弃胎儿意外生男婴 向医院提出索赔

2008-02-21 09: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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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他本是妈妈决定放弃的胎儿,却“意外”降临这个世界。

  出生已有8天,他没有自己的名字。如今,体重不足1公斤的他躺在医院的消毒病房里,恒温箱里的世界很温暖,也很安全。可因为他的诞生,父母和他出生的医院卷入一场纷争。

  2月12日,因腹中胎儿生长受限等原因,怀孕7个月的杨齐(化名)在北京妇产医院(东院区)医生建议下进行引产,意欲放弃腹中胎儿。让杨齐一家没有想到的是,次日凌晨引产出来的男婴却还活着。

  放弃这个孩子,现在似乎已经做不到。可孩子能否健康成长,一家人满怀疑虑。

  昨日,杨齐夫妇以医院未履行约定为由提出赔偿要求,但具体数额未定。

  医院则表示,根据有关规定,28周以上的胎儿,如果不是患有严重疾病,医院不会采取致死性引产措施,胎儿引产下来本来就有可能是存活的。

  目前双方正在进行协商,以请求医疗鉴定机构作为第三方介入调查,以确定医院是否存在过错。

  27岁的杨齐当妈妈了,却没有当妈妈的喜悦。她刚出生的儿子现在体重只有980克,每天在医院的治疗费就得上千元。最重要的是,这个孩子本是她在医生建议下打算放弃的不健康胎儿。

  孕妇引产欲放弃胎儿意外得子

  杨齐说,在她怀孕7个月时,妇产医院医生告诉她,胎儿在她腹中生长受限,生下来患脑瘫的可能性非常大,“医生认为没有保的必要。”一番痛苦抉择后,杨齐的丈夫签字确认如下内容:“了解病情,放弃胎儿,要求引产。”

  2月12日中午,杨齐服用了医生提供的“地诺前列酮栓”(子宫收缩及引产用药)等待引产。

  次日凌晨1时35分,杨齐产下一名男婴。随后,杨齐的丈夫再次在一份意愿书上签字:“不为孩子做尸检,尸体交由医院处理。”

  1时36分,杨齐的丈夫在家属知情单上签下“不抢救”字样。

  “产科医生连孩子的脐带都没剪,20多分钟后却告诉我们孩子是活的,要我们抱回去!”杨齐称,当时她根本没想到结果会变成这样。

  面对活生生的儿子,凌晨2时44分,杨齐夫妇又在病情告知单上签下“抢救”。

  “毕竟是自己的孩子,感情上不可能那样做(放弃抢救)。”杨齐说,因妇产医院(东院区)儿科病房已满,孩子随后被转入八一儿童医院抢救。

  “不做尸检”意愿书被医院撕毁

  2月19日,杨齐一家来到北京妇产医院(东院区)病案室查找病例,却发现那张“不为孩子做尸检,尸体交由医院处理”的意愿书不见了。杨齐急得直掉眼泪,她认为那是一份很重要的证据,能证明她做引产是为了放弃胎儿。

  据杨齐回忆,那张“不做尸检”的意愿书很简单,就是要求家属决定尸体是否做尸检,尸体交由医院处理。她只是没有想到,签完字以后孩子还活着。

  北京妇产医院(东院区)医患处于亚滨对此表示,经查询,当看到胎儿存活后,那份意愿书已经被医护人员撕毁了。医院将要求当事医护人员详细记录撕毁经过,为杨齐补上她需要的证明。

  医院称引产胎儿有存活可能

  “我们一直以为引产下来的孩子应该是死的。”杨齐强调,考虑到胎儿可能不健康,她才在医生建议下引产,否则她不可能在怀孕7个月时就把孩子生下来。杨齐一家认为,医生用药不到位,给他们一家造成很大困扰,每天还要承受高额医疗费。

  杨齐的父亲说,现在孩子还小,医生也看不出来有什么毛病,但他们最担心的是孩子未来的健康问题。

  于亚滨对此表示,28周以上的胎儿引产下来就有可能存活,有的胎儿在引产过程中自然死亡,但存活下来的胎儿必须让家属带走,是否继续为孩子治疗应由家属决定,“这个情况应该都跟孕妇和家属交代过。”

  于亚滨称,除腹中胎儿发育受限外,杨齐自身存在妊娠高血压等问题,继续怀孕对大人也有危险,当初为杨齐做引产,其实是为了保大人和孩子。胎儿如果不是患有严重的疾病,医院不会采取致死性引产措施,而且,有些疾病在胎儿出生后是可以医治的,这也是出于伦理和人权方面的考虑。

  但杨齐一家表示,医院从来就没人告诉过他们,胎儿引产下来有存活的可能。

  双方协商申请鉴定机构调查

  于亚滨认为,医院并无过错,但鉴于双方各执一辞,他们愿与杨家协商,申请权威的第三方介入调查,认定责任问题。

  杨齐昨日表示,她已经向医院递交了一份情况说明,请求医疗鉴定机构作为第三方介入调查。

  争议焦点

  医院是否告知 婴儿可能存活

  “我们一直以为引产下来的孩子应该是死的。”杨齐和丈夫表示,考虑到胎儿患脑瘫的可能性比较大,她才在医生建议下引产,否则她不可能在怀孕7个月时就把孩子生下来。引产过程中,医院从来就没人告诉过他们,胎儿引产下来有可能是活的。

  医院对此表示,28周以上的胎儿引产下来就有可能存活,“这个情况应该都跟孕妇和家属交代过。”

  不健康胎儿 可否致死性引产

  杨齐和家人不理解的是,为什么一个可能不健康的孩子要让他诞生,这不但会给家庭增加痛苦,也会给这个孩子本身带来很多痛苦。

  医院和相关专家则表示,胎儿如果不是患有严重的疾病,医院不会采取致死性引产措施。只有情况特殊,如胎儿为无脑儿,或患有严重先天性心脏病、遗传病等致死性疾病,才能给怀孕28周以上的孕妇实施致死性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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