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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眼科事件”大揭秘之相关报道

2007-11-13 19:10:0039健康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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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安徽宿州市立医院“眼科事件”系医院与非医疗机构违规合作造成的一起后果严重、影响极坏的医源性感染事件。

  经初步调查,安徽宿州市立医院“眼科事件”系医院与非医疗机构违规合作造成的一起后果严重、影响极坏的医源性感染事件。

  宿州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说,经初步调查,2003年宿州市立医院和上海某科技贸易公司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协议规定由公司提供部分医疗器械、组织眼科专家、护士到宿州市立医院开展白内障手术。宿州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说,医院和不具备提供医疗服务资质的公司签订医疗合作协议,并由公司组织实施医疗手术,这严重违反了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眼科事件”暴露了宿州市立医院管理混乱,是一起与非医疗机构违法、违规合作,严重违反诊疗技术规范并造成严重后果、社会影响极坏的医源性感染事件。

  安徽省卫生厅2005年12月21日发出通知,取消宿州市立医院二级甲等医院称号。

  二甲医院被摘牌

  主刀医生停职检查

  现代快报

  据新华社电宿州市立医院发生重大医源性感染事件,造成10名白内障手术患者出现严重感染致9人眼球被摘。21日,安徽省卫生厅做出决定,取消宿州市立医院二级甲等医院称号。主刀医生徐庆日前已被其单位———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停职检查,执照被吊销。

  2003年11月,安徽省宿州市立医院与上海舜春扬科技贸易有限公司违法、违规签订 了合作开展白内障超声乳化手术的协议。2005年12月11日,在舜春扬公司安排下,上海第九人民医院医师徐庆等来到宿州市立医院,对10名白内障患者进行了超声乳化手术,结果手术后这些患者均出现严重的感染。12日,宿州市立医院将这10名患者送往上海救治;13日经该院病原学检测,证实为绿脓杆菌感染。医院对其中的9名患者进行了单侧眼球摘除术,另一例进行了玻璃体切割术。

  宿州市立医院院长被免职

  新安晚报

  本报讯昨天,记者从宿州市立医院获悉,郝朝春已经被免职。他此前的身份是宿州市立医院院长。目前,宿州市立医院由一名黄姓副院长主持工作。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4男3女共7名患者在摘除眼球后又返回宿州市立医院进行治疗。安徽省卫生厅经初步调查后认为:这一事件不仅涉嫌违规,还涉嫌违法。涉嫌违法是上海的一家医疗机构。宿州市立医院管理混乱涉嫌违规,上海交通大学附属医院第九人民医院的医生涉嫌违规行医,从而造成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极坏的医源性感染事件。此前,安徽省卫生厅已经取消宿州市立医院二级甲等医院称号。

  据知情者介绍,宿州市立医院原院长郝朝春已经被免去院长职务,现在由黄副院长主持全院工作。昨天下午2时30分,宿州市立医院黄副院长表示,“目前事情还正在调查处理过程中,患者也正在积极的治疗过程中。”但是,他没有透露更多的细节。

  昨日下午6时许,记者和一名在上海治疗的病人武某取得联系。据悉,昨天已经有一名患者出院了,准备在晚上11时乘列车返回宿州。他们也将在明晚乘车返回宿州,在上海最后一名患者暂时还将进一步治疗观察。

  “宿州眼球事件”主刀医生

  被吊销执业证书

  新华网上海12月22日电(记者仇逸)在“宿州眼球事件”发生后,为严肃职业纪律,维护病人健康权益,上海市卫生局21日对违规擅自外出行医、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医生徐庆给予严厉处罚,依法吊销他的医师执业证书,并在全市卫生系统通报,要求各级医疗机构举一反三,加强医师外出执业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今年12月中旬,安徽省宿州市立医院发生重大医源性感染事件,造成10名白内障手术患者出现严重感染。上海市卫生局在协助当地卫生部门调查这起事件中发现,自2003年底起,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眼科主任医师徐庆应上海舜春扬科技贸易有限公司的邀请,在未向所在医院及科室申报并取得同意的情况下,利用休息日时间多次赴外省市开展手术。

  2005年12月11日,上海舜春扬科技贸易有限公司安排徐庆来到宿州市立医院,为10名白内障患者进行了超声乳化手术,手术后这些患者均出现严重的感染。12日下午3时,宿州市立医院将这10名患者送往上海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救治;13日经病原学检测,证实为绿脓杆菌感染;医院对其中的9名患者进行了单侧眼球摘除术,另一名进行了玻璃体切割术。

  徐庆在2005年上半年卫生部42号令《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加强本市公立医疗机构医师外出执业管理的通知》和所属医院《关于医务人员外出执业的有关规定》下发后,仍顶风违规,继续擅自外出行医,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为此,上海市卫生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吊销他的《医师执业证书》。从此,徐庆将不得继续行医。

  “宿州眼球事件”

  违法违规事实被初步查实

  新华社合肥12月26日电安徽省卫生厅日前通报,经卫生部

  和安徽省多个调查组、专家组的调查,“宿州眼球事件”中的违法、违规事实已初步查明。

  “宿州眼球事件”发生后,安徽省卫生厅先后派出多批调查组赴宿州,对事件发生的原因、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进行调查,卫生部也派出专家组帮助查找原因。现已查明宿州市立医院的违法、违规事实为:与不具备医疗服务资质的上海舜春扬科贸公司签订协议,合作开展白内障超声乳化手术,并组织病员、提供场地及相关

  设备材料;允许上海舜春扬科贸公司组织的没有资质的人员在该院从事诊疗活动;医院院内感染管理混乱,手术过程中的相关设备没有做到一人一用一灭菌。由于这些原因,导致手术出现重大感染,9名患者眼球被摘除。

  安徽省卫生厅认为,宿州市卫生局在打击非法行医和医院管理年活动中,自查自纠不认真,疏于监管,没有及时发现问题,对发生的此次严重医源性感染事件没有按规定及时上报。目前,私自前来宿州手术的上海医师徐庆已经被上海市卫生局吊销执业医师资格。

  安徽省卫生厅对发生严重医源性感染、造成9例患者被摘除单侧眼球的宿州市立医院做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医院立即终止与上海舜春扬科贸公司的合作协议,没收非法所得318601.70元,罚款3万元。安徽省卫生厅还建议宿州市委、市政府对相关责任人做出严肃处理。


(实习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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