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从《疫苗条例》中看到了巨大的“商机”
首先,《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条例》赋予卫生行政部门、疾控机构疫苗使用管理的权力,二类疫苗可以企业经营,这就有了商业机会与利润空间。其次,二类疫苗从出厂到零售的差价很大,出厂价10元,零售可达30元—50元,存在暴利。再次,疫苗市场需求不断增长。“非典”以后老百姓防病意识很强,疫苗消费量逐年加大,特别是,卫生行政部门有权根据属地疫情发布接种二类疫苗“建议信息”。[详细]
清除异己,“卫生部企业”空降山西
2005年6月1日新《疫苗条例》发布后,就在此时,山西省疾控中心发生一系列耐人寻味的人事变动,许多业务骨干被陆续免职。2005年7月,山西省疾控中心信息科科长陈涛安被免职。10月,生物制品供应站站长陈宏生、副站长张俊书被停止工作。12月,财务科科长杜碧杰被免职。
清除异己,做“地头蛇”
在许多业务骨干被免职的时候,来自北京的山西人田建国,于12月28日被任命为当天成立的生物制品配送中心主任。与此同时,原来负责疫苗配送
的生物制品供应站撤销。[详细]
“华卫成了垄断疫苗网络的官商”
“仅仅通过标签控制还不够,田建国为全面控制山西疫苗市场,在原有预防接种服务网络基础上,成立了各地疾控中心配送中心分中心,从而形成一个庞大的疫苗垄断经营网络。”陈涛安说。[详细]
疫苗垄断背后的利益链条
山西省疾控中心原生物制品供应站站长陈宏生,根据2005年11月11日省疾控中心出具的《2003年3月至2005年10月31日生物制品供应站收入支出情况》算了一笔账:田建国接手之前,生物制品供应站拥有债权:2960.07536万元;库存:二类疫苗库存374.4098万元(其中包括过期疫苗8.4317万元);债务:省疾控中心欠二类疫苗生产、批发企业2003.7935万元。 债权+库存-债务=1330.69166万元。 也就是说,华卫公司接手省生物制品配送中心时,实际接手了1330多万元的国有资产。 [详细]
疫苗垄断背后的利益链条
结语
许多灾难其实都是人为造成的。正如我们所司空见惯各种食品安全问题、药品问题、保健品问题等等。在信息相对封闭的年代,官商勾结导致各种人命关天的事件也时有发生,但很少人知道;今天,在互联网逐渐普及的年代,人们获取信息的途径更多更快了,当许多见不得光的丑陋事实被扯下遮羞布之后,赤裸裸站在众目睽睽之下时,我们听到了来自民间的谴责和正义的呼声。我们希望看到的是,在媒体曝光、网友谴责之后,各种丑恶的事件能够得到减少和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