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了植物人,究竟是靠仪器维持生命、还是选择安乐死?失去自主选择权的植物人的生命,究竟由谁说了算?此般事例虽不高发,但你可否想过,当自己或者身边亲属成了植物人,失去自主意志时,又该如何面对呢?
开篇一大串问号关于“植物人”与“安乐死”的疑问,整整困扰了本次事件的主角家庭11年。42岁的文森特·朗贝尔在2008年因车祸成为植物人,靠设备维持了11年的生命。尽管妻子和医生都决定为其“拔管”,但他的父母为了争取维持治疗,多年来跑了无数次法院,甚至给法国总统写信求助,但上诉一次次被驳回。
5月20日,法国兰斯大学附属医院正式对朗贝尔“拔管”,停止人工维持生命。反转剧情正是在此刻到来,法国巴黎上诉法院20日下令,恢复现年42岁男子樊尚·朗贝尔的生命维持系统。而就在这一命令宣布大约12小时前,医生才刚切断这名处于植物人状态已经11年的车祸受害者的生命维持系统。
植物人的生命权,握在谁的手上?
在平稳安康的日子里谈论死亡,并不是一个杞人忧天的话题。相反,直面死亡是尊重生命的表现。人人都想追逐圆满的人生,无病无痛、寿终正寝。但疾病当前,我们往往又陷入了困境。人是独立的个体,但同样也离不开社群关系。然而就算是亲属,又是否能掌握当事人的生死权呢?
若是出于个人意志的安乐死,倒是得到了解脱,但当是否安乐死的选择放在了文森特·朗贝尔家属面前,家属便产生了分歧。朗贝尔的父母和妻子双方的分歧在于:朗贝尔的妻子、侄子、大多数兄弟姐妹以及医疗团体要求停止给他治疗,但其父母却认为儿子只是“残疾”,要求维持其生命。
根据2016年通过的法案,法国目前禁止安乐死和协助自杀,但若治疗无效或不成比例,或只是人工维持生命的情况下,允许终止治疗。尊严死协会(ADMD)主席罗梅洛则表示,朗贝尔一案反反复复这么多年,证明相关法律太模煳了,为避免更多家庭悲剧,应尽快修法,并规定必要时家属做决定的顺序,例如在比利时,顺序是当事人的配偶、孩子,然后才是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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