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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护士该不该有工资?网友们吵翻天了

2018-09-03 09:00:00医学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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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到底实习护士该不该有工资?网友们议论纷纷并各有看法,实习护士没工资甚至还要交费用是事实,医院也同样承担了教育培养的风险。

  近日,笔者看到一则网友留言,吐槽实习护士为什么没有工资,并表示实习护士也很辛苦,没有功劳至少也有苦劳啊。

  对此,不少网友纷纷吐槽,自己实习不仅没有工资,还要交学费。

  也有网友认为实习期间不应该有工资,因为是去学习,而且风险都是带教老师承担的。

  还有网友退而求次,不发工资不要紧,包顿饭就好。

  看着网友议论纷纷,笔者突然想起自己当年实习的情景,不仅要交学费,还要交住宿费、伙食费、水电费什么的另外算。偶尔和其他朋友聊天,他们听说实习不仅没有工资,还要倒贴钱时,都!惊!呆!了!表示这不科学。

  事实上,关于护理实习费及工资的争议由来已久。不少护理生表示,自己辛辛苦苦给医院工作,还要三班倒,没有工资就算了,竟然要倒贴钱,太苦了。

  而医院也表示很委屈:我接收你进来实习是不假,但是我也承担了很大的风险啊,一旦护理实习生在医院出差错,或是碰到人身安全问题,比如职业暴露,医院都是要承担责任的。

  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关于实习工资和实习费的问题。

  首先,关于实习工资。

  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规定总结提炼,实习基本分两种情况:

  一是实习人员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单位通过实践进行一定的专业训练。如去医院应聘,和院方签署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单位应按照合同规定给予实习工资。

  还有一种,是实习人员出于教学需要在单位进行社会实践的行为,如护理生的实习。这种实习的明显特点是用人单位与实习人员不建立劳动关系。因为这种实习更多是接触社会,将书本理论与现实结合,未来未必会从事实习的行业。简而言之,这是一种培训性质的学习,不能算用工性质。所以单位不给工资也是没毛病的。

  当然,也有个别医院出于人道主义会酌情给予实习生一些餐补和夜班补贴。有一些老师心疼学生,也会自讨腰包给学生买吃的喝的。想起笔者曾经的实习老师,就经常下了班带着偶到处吃好吃的,还带偶回家吃饭。想想就感激涕零。

  哦,话题跑远了。

  再来说说实习费(先交钱再实习)的事情。

  这也是被不少护理实习生诟病的。根据每家医院不同,收取的实习费用也不一样,少则一千多元,多则上万,普遍都是数千元。

  收取实习费也也因其特殊性:医院实习和其他工种实习不同。护理实习直接面对的是生命,当护理生到医院实习时,就意味着学校和医院不仅要承担学生的带教问题,还要承担她们在工作中可能会出现差错,带来风险。

  笔者读书时曾听说过一个案例。很多年前,氯化钠氯化钾的包装是极其相似,常常有人拿错。有一名护理实习生错把氯化钾当成氯化钠,给病人注射。最后,病人死了。实习生和带教老师都被判刑。据说事后没多久,氯化钾和氯化钠的包装就改了。由此可见,护理带教风险之高。

  说到这里,可能有些护理生要哭了:还能有点曙光吗?

  对此,笔者深表同情。笔者曾经带过一个学生,经济状况不好,家里人就指望TA早点工作挣钱。没想到实习一年,不仅没挣到钱,还要问家里要钱。每天的中午饭,TA要么不吃,要么就吃两个包子。看得我们都很心疼。但作为带教老师,我们想帮忙也是有心无力。毕竟我们自己也入不敷出。

  好消息来了!护理生的“明天”,将不一样!

  各地区已相继出台相关政策,保障实习生的权益。如《关于印发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活动规定的通知》第15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与学生双方协商劳动报酬标准,但不应低于北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且不得克扣学生的合法劳动报酬。

  同时,随着就业市场化配置进程的加速和招生计划的不断扩大,现在护理的实习形式已经渐渐从原来的集中统一组织逐步向毕业生个体选择实习单位的方式转变。这也就意味着,护理生的实习已经开始带有工作的性质。

  从某种程度讲,这种实习是带有打工性质,和单位之间属于劳务关系。按理,单位需要支付一定的工资的,而且实习生受法律保护。

  此外,国卫健委(2018)20号文下发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计委、发改委、教育厅、民政厅、财政局、人社局、市场监督管理主管部门、中医药局、残联,保监局等各大单位卫生部门《关于促进护理服务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其中加强护理从业人员培养和队伍建设中,强调推进院校护理人才培养:

  合理确定护理人才培养规模和结构,加快推进老年护理、康复护理、社区护理、母婴护理、中医护理、助产等,急需紧缺人才培养,适应护理服务业发展需求。

  加大护理教育领域改革强度,加强护理人文教育和职业素质教育,严格临床实习实训管理,合理安排护理专业学生到到具备条件的临床教学基地进行实习、实践,全面提高护理人才培养质量。

  严禁任何机构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等各种形式的实习费用。加强师资队伍和临床实践教学基地能力建设。

  由此可见,国家越来越重视护理人才,政策也正渐渐向护理人才倾斜,并大力出台相关政策以避免护理人才的流失——而且是从护理实习生开始。

  也许今后护理生去实习,不仅不用交实习费,还有工资拿。美好未来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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