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51岁的张武系安阳县白璧镇农民。2007年秋收前后,张武趁邻居一对夫妇外出打工、被害女孩张某一人在家之机,先后两次窜入被害人家中,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将被害人张某强奸,被害人张某于今年3月23日在厕所内产下一女婴。被害人张某被强奸时未满14周岁。
经DNA鉴定,张武是张某产下女婴的父亲。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武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
据悉,宣判后,被告人张武不服判决,提出了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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