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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岁以上老人可享每年一次中医药服务

2013-08-07北京青年报

核心提示:开展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每年应为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提供一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包括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

  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日前联合印发《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要求今年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增加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每年为老年人提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同时在儿童不同月龄段对儿童家长进行儿童中医药健康指导。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日前发布的《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我国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由每年25元提高至30元,在扩大部分项目服务范围、提高部分项目补助标准的同时,增加了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

  依据《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要求,开展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每年应为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提供一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包括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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