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有未成年人喝“咳嗽水”上瘾
本报讯“××可待因××”口服溶液原本是一种治疗咳嗽、镇痛等处方药品,可在儋州那大镇,一些未成年人却迷上该药品。他们把这种药水兑啤酒、可乐等酒水饮料一起喝,达到“忘我”兴奋的状态。一些年轻人为了寻求刺激,大量服用掺有“咳嗽水”的溶液,个别人甚至喝至昏迷不醒、口吐白沫,对身心健康造成极大的危害。而当地部分药店违规销售处方药品,致使药品滥买滥卖流向消费者。本报昨天报道该现象后,引起了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总队紧急召开专题会议,将严查违规商家。
省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总队:严查药店滥卖药品行为
药监部门:召开专题会,展开调查
昨天,本报《儋州有未成年人喝“咳嗽水”上瘾》报道见报后,立即引起了省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总队主要负责人的高度重视。该稽查总队广告科李科长受领导指派专门与本报取得联系,进一步向记者了解文中提及的几家药店的经营行为,并一一记下记者所走访的问题药店和提取相关证据。
稽查总队费宁普总队长、吴华兵副总队长告诉记者,总队刚刚召开了一个专题会议,会议主要议题就是针对本报报道中儋州市部分药店的违规经营行为,研究整治方案。“我们马上就此展开调查,坚决予以打击。”费总队长对记者说。该总队负责人还表示,今日,省局还将召开全省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会议,进一步净化药品经营销售市场。
药店:看了报纸,不敢随意卖药
昨天下午,受记者委托,报料人到儋州市内一些药店进行走访,随后向记者反馈信息称,报道见报后,他跑了好几家药店,均称买“××可待因××”口服溶液“要凭处方买药”。“他们说报纸上都报道了,不敢随意卖(药)。”该报料人称。
昨天,记者也在海口随机走访了一些药店。走访发现,小型药店根本没有“××可待因××”口服溶液出售,大型药品超市则要凭处方才可以销售。记者在海口红城湖路源××药店见到了“××可待因××”口服溶液,当记者拿起一瓶准备去收银台结账时,被工作人员阻止。她告诉记者:“这种药要凭处方才能销售的,药监局有明确规定,不能随便卖,报纸也报道了。”
记者发现,在处方药药架上,有一个记录本,记录本上有一些处方药的名字以及购药者签名。工作人员说:“少数处方药只要消费者登记姓名以及身份证等基本信息,就可以销售,但是‘××可待因××’口服溶液是不可以登记购买的。”
记者在海口盐灶路、八灶路走访时,许多小型药店都没有“××可待因××”口服溶液出售。记者在海秀东路广××药品超市采访时,工作人员表示,“××可待因××”口服溶液是特殊管理药品,“我们一直是凭处方销售的,今天也看到了特区报的报道了。”
(实习编辑:郑文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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