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1日起,对新农合参合农民来说,住院医疗费报销补偿的过程将被简化。
笔者日前从蚌埠市财政局了解到,为方便新农合参合农民住院医疗费报销补偿,近日,蚌埠市卫生局、财政局联合出台规定,从明年起,参合农民在蚌埠市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出院当天就可获得医药费结算报销补偿。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三年来,为解决参合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受到广大农民朋友的普遍欢迎。但是,在住院报销补偿方面,蚌埠市还存在核查环节多、报销手续繁杂等问题。农民必须支付完所有医疗费用后,再持单据、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各县、区的新农合管理中心报销。新农合即时结算工作推广后,参合农民出院时就能直接从医院报销、拿到补偿的钱,真正实现“哪里住院,哪里报销;出院当天,即时报销”。
(责任编辑:杨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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