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除汉族以外,还有55个少数民族,人口1.04亿,占总人口的8.40%,民族自治地方占我国总面积的64%。全国有五个民族区域自治区,三十个民族自治州,一百二十个民族自治县(旗)。少数民族大都居住在聚集在边疆或靠近边疆地区。我国的陆地边境线线长达2.2万公里,其中1.9万公里在少数民族地区。所以说,民族地区是我国边防的真正血肉长城,是中外文化交流的彩色小城,是多民族团结融合的历史舞台。
在清初“改土归流”以前,这些民族地区既没有中医,也没有西医,全凭当地的传统药,草医草药防病治疾。近三十年来,从一九八四年九月,全国第一次医药工作会议以来,我国民族医药系列得到了较快的恢复和发展。
首先,藏、蒙、维医加强了基础设施建设。历史上有民族文字、有医学典籍,因而也有比较系统的医学理论并形成医学体系的民族医学,如藏医学、蒙医学、维吾尔族医学,都建立了医疗、教学、科研机构。目前,全国有民族医医院200个,其中三个科里面有藏族医院69个,藏医医院58个,维吾尔族医院40个,傣族医院1个,其他民族医院32个。藏、蒙、维医均建立了高等教育和科研研究锁。傣、朝、哈、回、彝等民族也有相应的发展。
其次,发掘整理取得巨大成就。历史上没有文字和医学文献的少数民族,民族医药的发掘整理成效显着,陆续用汉文编著出版了本民族传统医学的概论、医学史、诊断学和药物学等,其中以壮医学、苗医学、土家医学、瑶医学、侗医学为代表的。此外还有仡佬、布依、黎、拉轱、羌、佤、纳西、水、满、毛南等民族,也都出版了本民族的从同医学专著。从而从田野调查到全面整理,从口承医学到文传医学,使壮医学、苗医学等十几种民族医学终于“看得见、摸得着”、可供当代应用研究、可供后代传承的传统医学。这从世界范围来说,也是一项伟大的文化工程。
第三,22个人口较少的少数民族中,除毛南、仡佬以外,其民族医药资源底数不清,或调查粗略尚未整理,目前正在设法阻止全面系统的实地调查。尽管这些传统的民族医学中药比较分散,能形成独立医学体系的可能性较小,影响体系的可持续性,但他们在艰苦条件下创造的医学经验,点点滴滴都十分珍贵。
第四,民族药工业化生产初见成效。现在民族药成药已有国家标准896个,进入《医保目录》四十七个,全国民族医药生产企业150家,年产值约90亿。
第五,民族医药是我们非物质文化民族遗产,要受广泛重视。到目前为止,进入国家非文化遗产名录的民族医药有藏医药、蒙医药、瑶医药、苗医药、侗医药、回医药等20个代表作项目。
一个在恢复、继承的同时,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认识不足,特色不浓,保护不力,丢死严重。有的地方在现代化、工业化、科学化、国际化口号下,传统文化的保护意识比较差,有的从发展旅游文化宣扬民族医药,从单纯的经济效益开放民族成药,而很少从弘扬传统文化、延续民族血脉的整体来振兴民族医药。在不少地区,民族医医生的执业门槛过高,缺乏培训机制和考试考核制度,基础建设严重不足,民族医药无用武之地,造成人员流失过多,临床活力衰退。民族药的成药生产和民族医临床严重脱节,民族药走西药开发途径变得“有根无芽”难以出台,而且一旦进入大工业生产,资源破坏严重,保护和栽培工作跟不上。民族药成药要进入《基本药物目录》和《医保目录》阻力重重,从后门堵住了民族药扩大生产的可能性。以藏药为代表的民族药炮制工艺、生产工艺研究滞后,重金属含量和毒副作用不断受到质疑。
总的来说,当前民族医药的继承发展已经有了一定的基础,民族医药的发展遇到前所未有的机遇。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家对民族宗教问题十分关心,对民族医药采取“高度重视”、“大力扶持”、“切实加强”、“充分利用”的方针,为了保护和发展民族医药事业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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