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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制药澄而不清 监管部门互踢皮球

2009-01-12 19: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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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周五晚间,吉林制药发出公告澄清恒和维康的问题。但举报人指出,澄清公告漏洞百出,越辩越黑。 <br>
  澄清公告漏洞百出

  对于张守斌私卖恒和维康一事,吉林制药是这样说的:

  在2007年吉林制药与石立更签署股权协议之前,受让方石立更预付了股权转让定金435万元给公司,于是2007年10月向当地工商登记部门申请了变更股权事宜并变更至石立更名下。虽然于2008年1月解除了股权转让协议,但公司有继续出让该股权意愿,石立更有继续受让股权的意愿,双方又于2008年1月31日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12个月内,石立更若能全额支付股权转让余款765万元,公司将与其重新签署正式股权转让协议,鉴于石立更已预付36%股权转让定金,并考虑便于其对该公司经营管理和对外部门协调,并已申请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为减少变更手续程序,公司委托其代持该部分股权。自2008年1月起至今,双方继续履行补充协议,石立更陆续支付股权转让定金,累计目前已支付975万元,预计2009年1月末前按协议全额支付。2007年10月,时任该公司董事长王义东因身体原因(交通事故)不能正常履行董事长、法人代表职责,同时石立更已任该公司总经理二年多,对该公司经营管理较清楚,为便于管理和对外部门协调,公司决定变更法人代表、董事长为石立更。公司2008年中期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中显示王义东先生为吉林省恒和维康药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主要系由于公司财务人员工作疏忽。

  “谎言!荒谬!”举报人对本报说,并提出八条驳斥:

  一、2007年11月才签协议转让,为什么2007年10月就去变更了工商登记?

  二、说账上收了订金435万,又说已累计支付975万元,为什么财务报告上没有体现这笔钱?钱到哪里去了?

  三、既然石立更在2007年10月已经担任该公司总经理两年多,为什么当时的股权转让协议没有提及?

  四、既然石立更无力出资才于2008年1月作废转让协议,为何在吉林制药2008年准备注入滨地钾肥时,公告称截至2008年4月30日吉林制药欠石465万元,石到底有钱没钱?

  五、原恒和维康董事长王义东如今身在大连,身体健康,何时遭遇过交通事故?

  六、恒和维康2006年通过了口服固体制剂(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GMP认证;2007年11月通过了综合制剂(口服溶液剂、软膏剂)GMP认证,为什么2007年年报还说“恒和维康只经营小容量针剂”。

  七,年报中那么多错误,真的只是工作人员失误?

  八,退一万步,即便公告所说的是真的,那么这些股权转让的协议事宜为什么不公告?现在厂房和地都卖了,为什么不公告?张守斌董事长以为吉林制药是他一个人的?

    举报人查证遭遇阻力

  为了准备进一步查证恒和维康的事情。举报人之一的安秋霞以500元的价格聘请了洮南市司法局下属的法律援助中心的张艳波律师前往洮南市工商局调取恒和维康的内部档案。周四,张艳波律师已经去工商局获得了内档,原定周五把档案寄给安秋霞。但是,周五中午,事情突然发生了变化。

  安秋霞对记者说:“那个张律师突然很激动地对我说,她不能再帮助我们了,那个内档也不能给我们寄了。我问她为什么,她也不肯说。后来我把电话打到司法局,有人对我说,张艳波为这事已经挨了司法局局长的训,说这事情已经涉及到股价了,张艳波就不该接这案子。我问到底谁给局长施加的压力,他就不肯说了。”

  吉林证监局和证监会踢皮球

  2008年12月17日和12月26日,举报人老张先后两次身赴证监会递交材料举报吉林制药。当时,中国证监会一位范姓工作人员表示“按照规定,中国证监会将在15个工作日内开出受理函处理此事。就算不受理,也会给一份书面回复说明为啥不受理。”如今,15个工作日业已过去,而老张并没有得到只字片语的回复。

  本周三,老张给证监会打电话追问事件进展,一位赵女士告诉老张说这个事情已经转给吉林证监局了,受理函应该由吉林证监局来开。

  周四,吉林证监局接电话的工作人员对老张说:“我们没有这个程序(开受理函),你交完资料就行了,下面我们内部会进行调查。”


(实习编辑:肖晓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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