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月2日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根据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知,自2009年6月30日起,我市对蛾苓丸、舒筋健腰丸和近视治疗仪等5个违法虚假发布广告的药品、医疗器械产品采取暂停销售的措施。
被采取暂停销售的具体产品如下:大连水产药业有限公司的药品“蛾苓丸”(国药准字Z10900022)、广州陈李济药厂的药品舒筋健腰丸(国药准字Z44021058)、青岛伍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超强辐射治疗器(广告中标示铁腰板超强辐射治疗器)(鲁食药监械(准)字2009第2260024号)、天津市百利保健设备有限公司的红外磁脉冲脚炉(广告中标示百利脚炉)(津食药监械(准)字2005第2260005号)、贵州鹰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近视治疗仪(广告中标示鹰派近视治疗仪(黔(食)药监械(准)字2007第2260011号)。
暂停销售的药品存在以下违法行为:宣传功能超出药监部门批准的主治范围、利用专家学者患者等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做不科学的表述功效的断言或保证等;医疗器械则存在随意扩大医疗器械的适用范围、夸大医疗器械疗效、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作证明等违法行为。
据了解,我市有170多家药品零售店和批发企业,以及560多家医疗机构,目前这些经营和使用单位已经全部登记在册。接到通知后,我市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已通过监管网络上传品种检查,发现有违法广告涉及的药品。现已通过短信和电话的方式通知业主暂停销售。如果市民发现这些企业在省食药监局决定暂停销售期间继续发布违法广告或销售产品,可拨打96311向该局举报。
(实习编辑:张燕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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