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有南京市民向本报反映,近来南京街头出现不少“医保卡换钱”的小广告,希望媒体关注。”
再看卖药的:有个帖子称:“供应贺维力、贺普丁”。打电话过去,发帖人说,他在北京搞药已有几年,他有多种抗肿瘤药物,每月发货几万元,北京当地的要药,他可送货上门,外地要药用快递,货到付款,贺普丁每盒180元。“你的药哪里来的?”他说:“你可以绝对放心,都是从正规药房、医院出来的,是从病人或享受医保的人那里回收来的。也有是从外地收药后给我汇过来的,都是老客户,多少年来都没出过问题。”“哪些人要买你的药?”“买药人很多,在外打工没有医保的,经济困难的,有一些抗肿瘤药,医保不能报销,从医院、药房买很贵,从这里买,一盒近两万元,可便宜几千元。”
还有一个在广州的人和一个在珠海的人分别发帖,声称收购贺普丁空盒,给的单价分别是50元、68元,并注明:有5个以上空盒就可电话联系,20个以上,就可上门收购。收空盒干什么?记者在众多发帖者中发现有说自己买了假贺普丁上当的,提醒病友提高警惕。
这或许可以给出答案,有接触过南京收药贩子的人向记者反映,收去的药也有流向私人小诊所的,因为那些诊所没经卫生主管部门批准,无法从正规渠道批发进药,而通过网络与快递买药既方便又便宜。
如何防范,难题亟待破解
对于药这种特殊商品的经营销售,国家与我省制定了一系列法规,如我国药品管理法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经营销售药品,须经县级以上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禁止非法收购药品;不得采用邮售、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网上销售非处方药必须经过审查并取得资格证书。我省还进一步明确规定: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从事药品经营活动;禁止个人收购药品。
面对当下如此猖獗的用医保卡购药贩卖,特别是个人利用互联网进行跨地区收购与出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行为,该如何进行有效的监管与防范,不能不说是一个亟待破解的难题。也许正是因为监督乏力防范乏术,才使得用“医保卡换钱”的交易变得肆无忌惮。
(实习编辑:马丽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