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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应急保障体系需建四个平台

2009-08-25

核心提示:8月24日,由中国药学会承担的国家“十二五”规划前期重大问题“国家药品应急体系建设研究”课题研讨会在北京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规划课题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桑国卫院士指出,我国将逐步建立一个政府主导、军地协同、条块结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药品应急保障体系

  8月24日,由中国药学会承担的国家“十二五”规划前期重大问题“国家药品应急体系建设研究”课题研讨会在北京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规划课题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桑国卫院士指出,我国将逐步建立一个政府主导、军地协同、条块结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药品应急保障体系。

  桑国卫说,我国每年因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造成人员伤亡逾百万,经济损失约6500亿元。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国仍将面临巨大的防灾、减灾和救灾及应对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艰巨任务。因此,切实改进和完善应急药品供应体系,就显得很有必要且非常迫切。

  据课题负责人、中国药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李少丽介绍,建立完善的药品应急体系,目前主要存在五大制约因素:医药储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还没有上升到部门规章和国家法律、法规层面,储备形式过于单一,中央与地方储备目录之间缺乏协调性;储备资金不适应储备任务的需要,储备药品核销补偿机制尚待完善,没有设立应急采购专项基金等;医药储备资源相对分散、医药储备基础设施相对薄弱、军队与地区救援队伍之间信息沟通不畅;应急药品组织调用手续复杂、效率低,缺少在应急环境中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没有建立统一的药品储备数据库,在突发事件救援中的用药信息传递不畅。李少丽说,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建立法律、资金、信息、能力4个保障平台。

(实习编辑:陈炫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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