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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医治看病贵的一张“药方”

2009-08-21

核心提示:8月19日,记者就“基本药物”的概念、基本药物制度的渊源、此次基本药物目录的遴选过程、目录对药价的影响等问题,采访了有关专家。

  随着《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三个文件的同时发布,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这一历史性的工作,在我国正式启动。

  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是医改所追求建立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四大重点体系之一;而这一体系最重要的基础,恰恰就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8月19日,记者就“基本药物”的概念、基本药物制度的渊源、此次基本药物目录的遴选过程、目录对药价的影响等问题,采访了有关专家。

  上世纪七十年代——基本药物制度的渊源

  在18日出台的《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中,有如下定义——基本药物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对基本药物的遴选、生产、流通、使用、定价、报销、监测评价等环节实施有效管理的制度,与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体系相衔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许嘉齐告诉记者,“基本药物”的概念,是世界卫生组织于上世纪70年代提出的,指的是能够满足基本卫生保健需求,具有足够数量、适宜、国民能够公平享有的药品。各国公共医疗保障体系都不可能为民众的所有药物开支付账,因此才对所有上市的药品进行适当的遴选,编制出基本药物目录。1975年,世界卫生组织向发展中国家推荐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将其作为确保民众基本医疗需求的药品供应管理制度的基础。

  许嘉齐强调,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一个国家药品政策的核心,是国家为保障基本药物的公平可及、安全有效与合理使用,对基本药物遴选、生产、流通、使用、定价、筹资等多环节实施有效管理的制度,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保证药物的生产与供应。二是提高药物的可获得性。三是提高居民药品的可支付性。目前已有105个国家已经和正在制定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有160多个国家拥有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1979年,我国开始引入“基本药物”的概念。1982年,国家公布第一批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到2004年共进行了四次调整。由于我国一直没有建立完整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政策,基本药物管理一直处于“有目录而无制度的状态”,群众基本用药不能得到有效保证。国内外实践经验表明,基本药物管理不仅仅是制订基本药物目录,更重要的是建立从基本药物生产、采购、配送到使用、报销、价格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和政策。

  307个药品品种——目录制定历经五大程序

  此次公布的基本药物目录包括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中成药、中药饮片3大部分,共307个药品品种。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主要依据临床药理学分类,共205个品种;中成药主要依据功能分类,共102个品种;中药饮片没有列具体品种,仅规定“颁布国家标准的中药饮片为国家基本药物,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目录中,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中的口服常释剂型包括口服普通片剂、肠溶片、分散片,硬胶囊、肠溶胶囊、软胶囊(胶丸);口服缓释剂型包括缓释片、控释片,缓释胶囊、控释胶囊;外用软膏剂型包括软膏剂、乳膏剂;注射剂包括注射液、注射用无菌粉末、注射用浓溶液。中成药的剂型没有单列。

  记者注意到,“青霉素”、“阿莫西林”、“红霉素”、“感冒清热颗粒”等常见药均出现在公布的目录内。据了解,我国目前已上市的药品多达16000余种,并且存在同一品种上百家企业生产的状况。国内外医疗用药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医疗市场上的品种过多,不利于医疗机构合理用药、难以提高用药效益的总体水平。

  卫生部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司长郑宏告诉记者,国家基本药物的遴选就是按照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基本保障、临床首选和基层能够配备的原则,结合我国用药特点,参照国际经验,合理确定品种(剂型)和数量的,这一目录的制定应当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相衔接。

  郑宏说,我国制定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和其他医疗机构配备使用两个部分。18日先期公布的是《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其他部分)》是基层部分的扩展,将配合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尽快制定出台。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是按照怎样的程序制定出来的?郑宏告诉记者,主要有五大程序:一、从国家基本药物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成立目录咨询专家组和目录评审专家组,咨询专家不参加目录评审工作,评审专家不参加目录制订的咨询工作;二、咨询专家组根据循证医学、药物经济学对纳入遴选范围的药品进行技术评价,提出遴选意见,形成备选目录;三、评审专家组对备选目录进行审核投票,形成目录初稿;四、将目录初稿征求有关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送审稿;五、送审稿经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审核后,授权卫生部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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