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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世后我国中药专利保护现状与对策分析

2009-08-10

核心提示:  中药是我国几千年传统文化的结晶,我国拥有世界上最丰富的中药资源,也是世界上最大的药材生产国。中药产业是改革开放以来国民经济中发展最快的行业之一,已经初步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的产业体系。

  (三)对策

  (1)充分发掘和合理利用现有中药的专利资源

  中药和方剂是中医治病的主要手段,加强我国现有中药方剂的专利保护,是中药产业创新、开发的源泉。我国的中医药具有系统的理论、丰富的临床实践与浩瀚的文献,我国中药企业应充分发掘和合理利用现有中药的专利资源,同时重视对它们进行二次开发研究,不断提高中药技术和产品在中国和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中药行业主管部门还应组织力量,收集、研究和掌握国际有关中药专利信息和动态,建立相应的数据库,以指导中药产业的专利发展方向和提高专利技术水平,同时更有效、更合理地利用我国的技术创新资源。

  (2)加大专利保护的力度

  我国中药企业在新药品取得新药证书以前应及早申请专利,借助专利保护防止他人对本企业的重点品种进行后续开发而形成替代产品。尤其应加强单味中药制剂有效组分的研究,取得药效学资料后立即申请专利。因为通过中药中的确实成分申请专利是专利保护中最有效的方法,也是国际上最常用的方法。

  (3)提高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的能力和水平

  企业应意识到专利保护在中药产业发展中的地位和发挥的重要作用,成为专利申请的主力军。为了提高中药行业创新能力,要积极鼓励发明创造,调动申请专利的企事业单位的发明人的积极性,注重引导科技工作者把取得专利作为科研开发立项的目标之一。

  (4)进一步健全、完善和修定与中药专利有关的法规体系

  为最大限度地保护我国企业中药专利,我们一方面要在目前国际上尚缺乏中医药专利规则的情况下,充分发挥我国中医药发源地的优势,参与制定相应的国际规则。如通过“发明的定义”、“可专利的范围”、“专利保护的例外”、“平行进口”、“强制许可”和“过渡期”等具体措施来实施上述目的。另一方面,专利审查部门可以考虑将中医特有的一些诊疗方法也并入专利法保护的范围之内对中成药处方、制剂工艺的专利保护从立法上加以完善。

  (5)鼓励国外专利申请

  专利的地域性特点即表现在各国主管机关依照其本国法律授予的专利只能在其本国领域内受法律保护。我国中药企业在进行国际合作和开拓国际市场时要学会运用专利制度来保护中药技术和中药产品的合法权益,要扩大申请、注册国外专利以切实有效地保护自己出口到世界各地的专利技术和专利产品。获得国外专利保护是促进中药产业国际化健康发展的必要措施,是我国中药产业继续保持自我特和优势,提高国际竞争力最有效、最直接的手段。

  中药产业知识含量丰富的特性决定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其产业发展的重要性。入世后,国外对中医中药的种种限制将会放宽或被取消,加上大量的境外资金、先进的生产管理经验和科学技术的准入,都为中医药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因此,一个重大的机遇正展现在我国中药产业面前。在逐步实现国际化和现代化的发展过程中,我国中药企业应不断提高知识产权意识,更多地采取在国际上获得普遍认可的专利保护措施,同时借助全世界回归自然热潮的市场发展潜力,使我国中药产业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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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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