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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西布曲明身在何处不违法?

2009-07-08

核心提示:盐酸西布曲明最早用于治疗抑郁症,人们在其临床应用过程中发现,其减轻体重的作用明显强于其抗抑郁作用。

  盐酸西布曲明最早用于治疗抑郁症,人们在其临床应用过程中发现,其减轻体重的作用明显强于其抗抑郁作用。它一方面通过抑制5羟色胺重摄取, 使人体减少饥饿感,有效控制热量摄入;另一方面通过激活肾上腺素能受体, 使脂肪组织消耗增加,促进能量消耗;因此具有显著的减肥效果。在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作为减肥药应用于临床,用于单纯性肥胖的治疗,取得显著的治疗效果。

  像其他许多药物一样,盐酸西布曲明在具备治疗作用的同时,也具有显著的毒副反应。文献报道,服用盐酸西布曲明可以产生失眠、头痛、头晕、多汗等神经系统症状;血压升高、心率加快等心血管系统症状;口干、厌食、腹胀、腹泻、便秘等消化道等症状。

  因此,我国药品管理部门规定,盐酸西布曲明只能作为处方药,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各种含有盐酸西布曲明的制剂必须具备“国药准字”批号,注明其成分、含量、适应症、使用方法、不良反应等信息,才可以应用于临床。媒体曾有报道,含有盐酸西布曲明成分的减肥药在世界范围内曾经引起数十例死亡病例,许多国家做出过暂停使用的决定。随着盐酸西布曲明在国内应用日趋广泛,其不良反应应引起注意。

  盐酸西布曲明价格低廉,减肥效果突出,容易被不法商贩添入减肥保健品中。由于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服用盐酸西布曲明,无法对其毒副反应预先做出判断,也无法对其毒副反应做出有效的应对措施,其实际毒副反应往往会超过正常使用药物者。因此,所有保健品、食品中如果含有盐酸西布曲明,是明确的违法行为。

  消费者在使用“保健品”后,如果出现体重锐减、口干、心悸、失眠、头痛、头晕、精神恍惚等症状,应当警惕摄入盐酸西布曲明的可能性。

  使用盐酸西布曲明者须注意严格控制剂量,其推荐起始量为成年人每日10毫克,通常不得超过每日15毫克。如果过量服用,应及时到医院诊治,目前没有盐酸西布曲明的特效解毒剂,临床上只能采取对症支持治疗。

  盐酸西布曲明在临床上有一系列禁忌症不得服用或慎用。例如严重高血压患者、严重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闭角型青光眼患者和围产期女性,不应使用盐酸西布曲明。盐酸西布曲明对于16岁以下未成年人的生理影响尚未得到确认,应当禁止使用。

  使用盐酸西布曲明,首先要尊重使用者的知情权。在医生指导下,最大限度规避使用风险,获取相应的疗效,是药物治疗的通用准则。

(实习编辑:余凤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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