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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药品“消费券”想到的

2009-03-24

核心提示:“消费券”是应对金融危机为“拉动内需,促进消费”的产物。近来“消费券”频频出现在不同行业,也被百姓普遍关注。近日,有制药企业和医药零售店也不甘落后,纷纷推出“消费券”,以拉动药品销售的“内需”。

  “消费券”是应对金融危机为“拉动内需,促进消费”的产物。近来“消费券”频频出现在不同行业,也被百姓普遍关注。近日,有制药企业和医药零售店也不甘落后,纷纷推出“消费券”,以拉动药品销售的“内需”。

  报载,浙江省内的一家大药房各门店自3月11日开始免费发放消费券,总价值300万元,每人可领一份宣传单共4张消费券,面额为5元(消费满50元可抵用现金5元)、10元(满100元抵10元)、20元(满200元抵20元)、30元(满300元抵30元)。广州一家制药公司从3月13日起在全国范围发放600万张总计3000万元的药品消费券,以缓解老百姓买药贵、看病贵的局面。

  连日来,笔者在社区采访中,听到了居民对这两则新闻的不同看法。这些看法概括起来是四个疑惑:一是能将扩大药品销售列为拉动“内需”之列吗?二是此举会不会引发居民对药品的过度需求?三是此举与其他商品或者饮食商家的促销手段有不同之处吗?四是这类特殊商品采用“消费券”形式拉动“内需”的做法是可以随意操作的吗?

  不少居民还列举了生活中的实例。如每日在报箱中收到各类促销宣传单会觉得烦心。每家零售药店优惠促销,会引发“排队”,事后又造成药品过期丢弃等。

  笔者以为,促进消费增长有多种途径,对于消费者来说,最关心两个问题,一是质量,二是安全。对涉及百姓健康的消费行为应慎重推出,尤其推出医疗、药品等的“消费券”应由政府部门核准。此外,应强化监管,对特殊商品的“消费券”的运作要实行全程实时监管,保证信息公开顺畅。还应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角度设立法规,强调生产者、经营者必须做到诚信守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实习编辑:余凤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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