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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行业低水平竞争害苦百姓

2009-03-13

核心提示:“我国医药、医疗器械企业的低水平恶性竞争害苦了广大患者。”全国政协委员、著名心血管病专家葛均波激动地说。

  “我国医药、医疗器械企业的低水平恶性竞争害苦了广大患者。”全国政协委员、著名心血管病专家葛均波激动地说。

  葛均波委员所说的医药、医疗器械企业低水平竞争,与近年来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贵和伪劣药品坑害百姓现象密切相关。目前全国医药工业企业有近7000家,其中小企业占八成以上;医疗器械企业有1.2万多家,年销售额超过10亿元的只有两家。这种局面下,国家很难实现有效监管,企业的创新研发能力也非常薄弱,多数企业生产的是仿制药、低端产品,有的甚至昧着良心生产劣质药、假药。

  恶性竞争还表现在企业想方设法抬高药价上,药品换一个包装甚至换一个名字就涨一次价,价廉物美的药品已基本销声匿迹。企业之间不比研发、不比药品质量,而是比销售量、销售额,导致回扣行为屡禁不绝,败坏了医疗机构风气,大量“灰色成本”被转嫁到患者头上。

  国内企业低水平竞争,给了外国企业“跑马圈地”的机会。在医疗器械领域,国外跨国公司的产品已占领了我国近70%的市场份额,中高档医疗仪器设备进口比例高达90%以上。

  医药产品质量直接关系到百姓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政府应当持之以恒地加强从原料到流通的监管,严厉打击以假冒伪劣医药产品谋财害命的违法犯罪行为。但是,监管职能不能仅体现在打击上,更应当通过产业规划,严格控制和规范医药行业发展,从源头解决问题。

  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促使我国加快产业升级步伐,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医药产业不能例外,而且应该争先恐后。两会期间,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已表示,新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案实施后,药价将有较大幅度下降,群众满怀期待。同时,国家有必要制定合理的产业政策,鼓励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引导优质资源重组,促使医药和医疗器械企业在生产、流通、研发等各领域升级换代,实现良性竞争,形成能与国外竞争的“拳头”企业和产品。

(责任编辑:龙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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