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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药不同价 市场未必乱

2008-08-19

核心提示:有消费者反映,广州市零售药店销售药品价格不统一,同一种药品,有的售价高,有的售价低。对此,广东省医药行业协会副会长张俊修表示:“同一药品的价格当然要相同。如果同一种药的零售价格不能统一,这样市场不就混乱了?”

  广州市零售药店所售药品价格确实不统一,有的差价还挺大。比如,同仁牛黄清心丸有的药店卖50元,有的才卖24元,相差一倍。但是,如果据此就说市场混乱了,并不符合事实。因为药品零售市场价格有高有低,完全遵从市场规律,且药店在国家发改委限定的最高零售价内,拥有自主定价权。

  零售药店同药不同价,这种现象有其存在的合理性。首先,进价有差异。零售药店的药品来自不同的经销商,每个经销商由于采购量和付款时间不同,厂家给的批发价是不同的。这样,经销商给零售药店的价格自然也会不同。其次,不同的药店经营成本不同。药店所处地理位置不同,管理不同,其相应的运营成本就不同,经营成本高的药店,药价高也在情理之中。比如,消费者常用的头孢克洛缓释片,同样是0.25mg/片的规格,在天河区48元,在越秀区只需要32元;保婴丹在天河区要85.2元,在越秀区则为76.8元。再次,同一药品可能因配方等不同而致价格有差异。有些药品,同厂家生产,规格也相同,但由于配方不一样,不同批次价格也会不同。比如,3g的安宫牛黄丸配方中的药物有天然与人工之分,在不同药店销售价格相差60元不足为怪了。

  当然,同药不同价不会致药品零售市场混乱,不等于说药店甚至生产厂家就不需要加以注意,因为同药不同价有可能给消费者带来麻烦或者损害。比如,对于同种包装、同种说明却因配方不同而导致定价不同的药品,如果一种是天然配方,一种是人工配方,厂家应该在说明书和药品外包装上注明,药店销售人员也应该向消费者多作解释,提醒消费者购买时注意。

(责任编辑:龙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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