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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分开”单兵难解“看病贵”

2008-11-21

核心提示:新医改方案刚刚结束征求意见。短短一个月内,共征求到3.5万余条意见,其中被专家们视为方案兴奋点的“医药分开”,目前已在南方率先探路。

  新医改方案刚刚结束征求意见。短短一月内,共征求到3.5万余条意见,其中被专家们视为方案兴奋点的“医药分开”,目前已在南方率先探路。

  但医药界专家们也同时呼吁,如果不建立真实底价的价格体系,不从药厂定价及流通环节上把关,就没有触及“医药分开”的症结所在。

  药品加价驱医院逐利

  记者从广东省卫生厅了解到,广东将在年底前出台方案,于深圳、韶关和湛江三市率先进行医疗体制改革的试点探索,取消公立医院加价的做法。

  现在公立医院的做法是,药品进入医院后,院方根据药品价格不同加价10%至15%后(一般情况下500元以下的药加价15%,500元以上的药加10%),再卖给患者。北京宝蓝汇医药首席咨询师李海林认为,这一做法早该废止,因为药价越高加价就越高,等于鼓励医生用高价药,进而引发“看病贵”难题。

  早在此次新医改之初,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顾昕就提出要取消“药品加价政策”。他对记者强调:“取消药品加价政策是很重要的改革,同时还需要别的方式加以辅助,例如采取适当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等措施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

  “允许医院将药品加价15%卖给患者,结果把公共医疗机构‘赶进’了市场,把其营利驱动逼了出来,最终导致药品价格虚高。”上海流通经济研究所所长汪亮说。

  国家增加投入是前提

  不容回避的现实情况是,目前公立医院对药品收入已形成严重依赖,并造成 “以药养医”的局面。

  据记者了解,医院收入目前主要包括3个方面:药品(包括耗材等)收入、诊疗服务收入和政府补贴。

  那么医院加收的10%至15%,究竟将影响医院多少收益?

  以深圳市属公立医疗机构为例,2007年深圳市公立医院的收入中,药品收入为27.4亿元,占医院总收入的37.9%,加价部分是4.11亿元。某医院内部人士向记者披露,与药品相关的收入“占到了多数公立医院总收入近50%”,药品价格加价一项,“更是医院的利润支柱。”

  医院方面普遍担心,取消药品加价之后,如果政府不予加大投入或提高医疗服务价格,医院生存都成问题。

  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则表示,医药分家是必然趋势,但需要有一定前提,国家一定要增大投入,提高医生待遇,增加诊疗费价格,让几十亿、上百亿的药品流通环节的灰色收入返还百姓,让药价虚高有所控制。

  加价之外还有玄机

  但是取消药品加价政策,并不意味着“看病贵”问题就能迎刃而解。

  我国的虚高药价,原因可谓错综复杂。“药品生产厂商要想将自己的药品顺利‘送入医院’,潜规则就是给医院‘好处’,这样就助长了虚高药价以增加回扣的余地。药厂往往把原价几毛、几元钱的药品抬高到10多元甚至上百元,这样给医院的‘扣点’就高,药厂本身也可获得巨额利润。”高崇品牌机构专家许广崇向记者道出微妙内情。

  李海林曾任南京医药药房托管有限公司负责人,他告诉记者,一盒3元成本的药,其标价往往是20元,其中17元流入层层转包的代理商和具有药品使用权的各级医院人员腰包。

  李海林还指出,“如果不‘建立真实底价的价格体系’,那么取消加价,只是减少了医院财务科的进账,而对那些具有处方权、采购权和招标权的人员则毫无影响。并且15%的窟窿,需要国家财政补贴或提高医疗服务费,最终还是纳税人或病患买单。因此单纯取消15%加成,对百姓实惠并不具有实质意义”。

  郑州市第三医院院长王志余也呼吁“挤干药价水分,不能仅从医院着手”。他表示,如果不从药厂定价及流通环节上把关,无法从根本上降低药价。

  各地“医药分家”模式

  1.收支两条线

  以上海市长宁区和松江区为代表,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区级医疗机构试行不同的收支管理模式。

  成效:扭转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趋利行为,人员收入分配不再以经济指标为导向。

  缺点:缺乏激励机制,效率低。

  2.药房托管

  以南京市二级医疗机构“药房托管”为代表,有单独托管、组合式托管、集中式托管几种形式。

  成效:理论上遏制了商业贿赂行为;形式上药品价格降低。

  缺点:药品流通形成局部垄断;医疗机构与受托公司利益再分配存在矛盾。

  3.药品集中管理

  以安徽芜湖为代表,该市成立了“药品管理中心”,集中开展网上采购、公开招标、集中配送。药管中心按时与医院进行核算及财务结算。

  成效:理论上切断了医、药双方的利益链,形式上有助药品价格降低。

  缺点:形成新的经营垄断。

(责任编辑:龙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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