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药价加幅实行价格公示
甘肃省物价部门依照2006年就改革时执行的药品价格在医疗机构执行最高零售价格的作价办法。要求我省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销售药品,须以实际购进价为基础,加价率不超过15%。中药饮片加价率最高不超过25%;对直接从药材公司购进的药品,加价率最高不超过20%。同时,省物价局还大力推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按临床科室分别公示制度,增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的透明度。
降价药品药店可以买到
甘肃省物价局今年连续降低了224个品种规格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这224种药品多是患者的常用药,在各级医院以及社区的大型药店均有销售。为保证其顺利执行,省物价局还曾聘请医药专家以及医院的退休人士,共同检查我省各级医疗机构规定降价的药品执行情况,对于推迟降价或者不按规定幅度降低价格、规避国家价格管理政策,不用或者少用政府降价药品等违法行为进行了重点查处。为了方便在我省就医的患者投诉,省物价局还开通了价格举报电话12358,节假日不休息受理消费者的咨询和投诉。
今年300多种药品要降价
记者从省物价局发调处获悉,今年降价的药品是新增的甘肃省医保目录中的药品。为增强药品定价的严肃性、科学性和权威性,省物价局曾组成多个调查组,历时一年,深入医院、生产企业、零售药店、批发公司,对这些药品的出厂价、批发价、零售价、中标价等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研,汇集了10万余条定价数据,多次组织专家论证,并征求了部分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单位的意见,在参考其他省定价的基础上,降低了这些药品的价格。按照计划,下一步省物价局将降低300多种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
(责任编辑:姚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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