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在2009年6月1日已正式实施,而随之送审的《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为啥几次征求后没了音信?
一、问题要从审批制入手,要让更多的保健食品先进来,而此前,中国一个保健食品要想真正拥有一个正名,那可不是一件小工程。审批从15—50万,加上差旅费,公关费,差不多就上百万,才给个名分。产品的批文成本是生产企业的主要成本,因为来之不易,所以会珍惜由于审批机构给他提高身价,所以从业者也就会鼓吹如何艰难获得,漫长的动物、人体试验,确实让他对自己的产品信心爆棚,宣传表达时倾注感情,摇头摆尾、声嘶力竭也就会经常出现了。
二、每个保健食品要想正名,所走的检验流程大量重复,虽然有公开文献可以去查询,但没人去管,照样要走大量流程。
三、根子上导致行业乱象,管理上就要更加严格,然而根子不解决,管理上越管越乱。这样,最复杂的法律就出现啦,重审批,轻监管地体制照旧不停出事。我建议取消程序上的繁琐,你的产品只要你敢向社会公开你的配方,你随便宣传功效,出事就罚的倾家荡产,祖宗三代不准再做任何行业的经营者。
因为总理先生觉得这样不妥,监管队伍力量不足,可能正在准备加强药监队伍。还是药监局不相信法工委的专业信呢?推迟这么长时间肯定是事出有因啊!我会时刻关注的。
(责任编辑:黎颖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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