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邱纪方是一所在杭省级医院的康复医学科主任,并任职于多个省级以上医学学会。昨天下午,他却以一个普通医生的身份,被下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邱纪方被一审法院认定的罪名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邱纪方是一所在杭省级医院的康复医学科主任,并任职于多个省级以上医学学会。昨天下午,他却以一个普通医生的身份,被下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邱纪方被一审法院认定的罪名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这也是今年11月20日“两高”出台《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后,医务人员在浙江省内被法院首次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判刑。
曾作为康复治疗领域权威专家的邱纪方就担任过浙江体操小将王燕的主治医师。
9月22日,检察机关以涉嫌受贿罪,对邱纪方依法提起公诉,指控邱纪方2005年、2007年两次收受医药代表王剑的好处费共计人民币2000元;2006年1月至2008年4月,邱纪方多次非法收受医药代表王剑、黄秀丽、吕秀梅所送的药品销售回扣费总计人民币248978元。
就在本案审理期间,“两高”新司法解释出台,医生开大处方吃回扣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论处。向邱纪方行贿的多名医药代表也证明,在邱纪方给患者开药前,他们早已和邱纪方商定好了回扣的计算标准。
一审法院最终认定,邱纪方利用自己开处方的权利,收受248978元回扣,其行为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而邱纪方利用担任医院康复医学科主任的职务便利,收受医药代表王剑让其提交川威新药申请报告的好处费2000元,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一审判决后,邱纪方没有当庭提出是否上诉。
(责任编辑:杨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