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局稽查处在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在某药品零售药店销售的吗丁啉 多潘立酮片(批号:070717361)及达克宁软膏(批号:070702234)外观可疑。经进一步落实购进渠道,店方无法提供上述药品的购进票据,及购进单位的资质证明。执法人员与生产厂家联系,并将查获的样品寄往鉴定后确认,上述批次的药品均为假冒。在确凿的证据面前,药店负责人如实交代,上述药品系从私人手中低价购得,本想偷偷卖掉,不想还是被稽查人员发现。目前,执法人员已对该药店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在此,我局再次要各药品经营企业要切实树立起“药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严格规范GSP经营行为,加强对药品购、销的严格管理。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采购药品时一定要坚持从正规渠道购进,严格审查供货方的经营资格及合法票据,严防制假售假者钻空子。
(责任编辑:黎南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