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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万垄断处罚背后的促涨逻辑

2011-11-1639健康网

核心提示:11月4日,国家发改委披露,山东潍坊顺通医药公司和华新医药公司,控制盐酸异丙嗪,并哄抬价格。两家企业已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分别被处以687.7万元和15.26万元罚款。

  发改委称,复方利血平片全国年消费量约为80-90亿片。按照100片一瓶计算,山东两家代理商将能稳获接近亿元的垄断利润。

  两家山东企业的做法是:控制原料药提供商,同时要求下游企业提高投标价格,获利后按每瓶一元标准向顺通医药或华新医药返利。这看上去是原料供应方强迫制剂商大幅提高投标价格、损害了消费者利益,是一种利用对于原料药盐酸异丙嗪的主导生产地位获得不当利益的行为。

  但反观案例本身,700万垄断处罚背后的促涨动机是不是就只是企业单纯想获利而没有其它逻辑可言?

  2011年安徽省复方利血平片(100片/瓶,东芝堂药业)的中标价格仅为1.65元,每片售价为0.0165元。国内159家企业能够生产复方利血平制剂,但实际开工生产不到四分之一。售价太低、生产亏本是主要原因。业内人士表示,复方利血平是个小品种,生产企业不多,原料提供商更少,产业链上各环节长期处于亏损状态。这就迫使复方利血平的相关企业想方设法“找路子”提高药品价格,以保证生产利润。

  有医药企业认为,这个案例恰好能反映出普通基本药物面临的窘境:招标价是压得越来越低,而生产成本却是逐渐攀升的,生产即亏本。生产商表示:“如果终端价格压得不是这么低,可能参与生产复方利血平的企业会多一些,就会有更多的原料生产商参与进来。”换言之,也就不可能有类似“垄断”事件发生。

  联系到前一段时间曝出的“蜀中药业”虚假投放原料,“以苹果皮代替原料做板蓝根”的消息,可以看到药品招标导致“药价虚低”,进而使得中标企业对一种产品以超低价格推销,采用低限投料的方式来压低成本,药品在质量和稳定性上存在较大隐患。”

  当招标价低于成本价,尽管企业暂时可能会占领市场,但肯定难以长久生存。当所有企业都不愿意生产这种药时,这种药就消失了。“一种药品消失带来的损失不可估量,比如像头孢曲松钠这种经过长期临床验证的经典药要是消失了,再研发一个同类新药,不知需要耗费多少时间和金钱。”

  所以,我们在看待这起垄断处罚案的时候,不能只盯着“非法获利”这一点,还要看到垄断操作涨价的背后还有药品招标价格过低、药品利润分配不合理、廉价药价格保护不到位等更深层次的问题。药品招标制度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和完善,形成科学、合理的定价机制,在解决“看病贵”的同时保护药企生产积极性,才能达到“双赢”。

(责任编辑:姚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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