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国家发改委会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相关负责人14日宣布,山东潍坊顺通医药有限公司和潍坊市华新医药贸易有限公司非法控制抗高血压药复方利血平原料药,哄抬价格、牟取暴利,被没收非法所得和罚款逾700万元。
律师解惑 为何只罚 这两家公司
有市民质疑,辽宁的两家生产企业与山东的两家药企签订了独家代理协议,为啥不罚辽宁的那两家企业?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总部合伙人、竞争与反垄断部主任王俊林律师表示,签订独家代理协议并不违法,违法的是滥用独家代理权。
王俊林介绍说,《反垄断法》并不排斥独家代理,签订独家代理协议并不违法。“如果滥用独家代理权牟取垄断高价,就违反了法律规定。”
王俊林认为,山东两药企滥用独家代理权,限定生产企业不得向第三方发货,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山东两药企通过垄断协议来垄断市场,并操纵价格,以此获得高额垄断利润,因此受到国家发改委重罚。”
王俊林称,自从2008年8月中国《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国家发改委还缺少这样有影响力的案例推动中国的反垄断。“《反垄断法》就像一把高悬的利剑,但迟迟未砍向某一个企业。可以说,国家发改委依据《反垄断法》的垄断协议进行执法,而且对企业处以这么高的罚款,这是第一次。”
企业回应
受罚药企承认垄断,但没有哄抬价格
遭发改委处罚的一家药企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企业存在垄断行为,但认为媒体报道的药品提价说法并不准确。
14日下午,在潍坊东风西街与苗圃一路的潍坊顺通医药有限公司内,几位工作人员正在院内搬运货物。对于因垄断行为受罚一事,相关负责人拒绝了记者采访。
潍坊市华新医药贸易有限公司业务部主任毛世昔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企业存在垄断行为,但对于媒体报道的复方利血平的价格“由原来的1.3元/瓶提升到5元/瓶-6元/瓶”表示否认。
毛世昔说,山东省内的药品零售企业一般销售由亚宝药业和新华制药生产的复方利血平。“我们企业与辽宁医创签订产品代理销售协议书之后,每瓶复方利血平的价格仅提高了3毛。“由1.3元涨到1.6元,并没有哄抬价格。”
毛世昔说,目前企业运作正常,垄断受罚一事并没有影响业务。他认为,即使四家生产企业停止生产复方利血平降压药,也会有其他企业继续生产,不会影响到长期服用该药品的高血压患者。
另外,据两家受罚企业的工作人员透露,目前,发改委处罚已经执行。至于复方利血平近期会不会调整价格,还不好说。“可能会适当降价。”一位负责人透露。
延伸调查
原料垄断并非个例
“在医药行业,原料垄断的情况并不只有这一个。”省内一家药品生产企业的负责人张先生说,“原料包销是原料垄断最主要的方式之一,往往是一家原料贸易公司或代理商包销厂家所有的产品,然后他就可以随意涨价了。”
尤其是在基本药物实行省级统一招标后,由于中标企业取得了全省的基层医疗机构市场,为了维持这得来不易的市场份额,一些生产企业往往要“忍气吞声”。“但是,如果生产企业没有了利润,甚至是亏损,最后没办法也就只能停产了。”
作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里的抗高血压药,在我省,复方利血平片也实行了集中招标采购。我省的中标企业为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标价格为1.39元(100片)。“这么低的价格,原料价格稍有波动,生产企业就有可能亏损。更别说像这个药,原料涨了那么多!”张先生说。
其实对于这种垄断现象,不少业内人士都很担忧。“复方利血平会不会成为下一个‘鱼精蛋白’?”省城一家三级医院门诊部主任李先生很担忧,“作为一种降压的老药,价格低廉,尽管跟‘鱼精蛋白’不同,它有不少替代药品,但是会不会因为垄断的原因而导致断货?”
(责任编辑:姚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