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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茅药酒再遭禁,虚假广告几时休

2011-10-10人民网

核心提示:因广告内容严重误导消费者,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出通知,决定对“鸿茅药酒”“蛤蚧大补胶囊”等14种药品和2种医疗器械实施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并将上述品种列为重点抽样品种。

  新闻背景:因广告内容严重误导消费者,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出通知,决定对“鸿茅药酒”“蛤蚧大补胶囊”等14种药品和2种医疗器械实施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并将上述品种列为重点抽样品种。

  我纳闷了,天天看电视都看到鸿茅药酒的广告:风湿骨病,喝鸿茅药酒;筋骨疼痛、脾胃虚寒,喝鸿茅药酒;肾虚气血虚,喝鸿茅药酒。天底下哪有包治百病的良药啊?原来我又受骗了。

  其实对鸿茅药酒包治百病的虚假广告宣传,消费者早有质疑,有关部门也已经多次查处,许多地方也曾对其产品进行过封杀。2010年春节前夕,中国商业联合会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简称媒购委)进行第三次违规广告通报,著名影视明星陈宝国因为参与“鸿茅药酒”违规短片广告,被点名通报。同样就在春节前,鸿茅药酒被海南、湖南等地的工商部门暂停销售。

  但这并不是鸿茅药酒遭遇的第一次。早在2008—2009年中,鸿茅药酒曾经被湖北、山东、江苏、宁夏、江西等地通报违法宣传,暂停销售。今年6月工商部门对今年一季度全国部分电视、报纸、广播媒体发布的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及美容服务类广告进行监测抽查时发现,部分广告存在严重违法问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16日对包括“鸿茅药酒”“降压0号”在内的十大严重违法广告进行了公告。

  然而至今依旧有电视台再继续播放其广告。只是著名影星陈宝国悄然离去,换成了几个不知名的老者在吆喝。不明真相的消费者只能继续受骗上当。

  鸿茅药酒违规广告为何屡禁不止?原因之一是企业利欲熏心。鸿茅药酒上世纪90年代末逐渐走向衰弱,并最终从消费者的视线中消失。重出江湖之后,在强大广告攻势的带动下,2008年销售额突破亿元。尽管由于夸大疗效,虚假宣传,一直风波不断,但它哪里又肯“金盆洗手”呢?原因之二是监管部门没有一查到底。如果监管到位,无论在哪里卷土重来都能及时查处,恐怕不至于至今仍屡禁不止。

  此外,少数媒体,特别是一些地方电视台为了追求经济效益,竟然置国家法律于不顾,置消费者的利益于不顾。我国《广告法》第十四条规定:“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在宣传上不得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不能含有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不得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比较;不得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在一些地方电视台中,用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来证明疗效的广告又岂止是鸿茅药酒?

  广告乱象谁来管?看来工商、药监、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要共同把关,联合作战,多管齐下,才能彻底治理广告乱象。

(责任编辑:晏霏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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