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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医改实施中 零售药店如何切得“医保蛋糕”

2010-08-10

核心提示:根据厦门市政府7月份发布的《关于完善城乡居民一体化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的意见》,从今年8月1日起,厦门市参保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在该市38家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24家社区卫生医疗服务中心和14家镇卫生院门诊就医,发生国家基本药物的药品费用,每人每年不超过500元的部分全部由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金支付,参保人员个人不需自付。

  “取得医保定点药店资格,分享医保蛋糕,这条路看起来越来越难走了。”一位业内人士说。

  专注,改变理念

  “尽管政策明显倾向于社区医疗机构,但是依靠长期的药品管理经验,我们仍然能控制多半药品的价格低于社区。”石家庄一家连锁药店的总经理说。在他看来,价格并不会成为二者未来竞争的焦点,将来的博弈还将是服务的比拼。“尤其在经营范围受限制的情况下,‘更专业的服务’将是医保定点药店不多的选择之一。”他说。

  但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日前,湖北省武汉市药品监管部门在对中心城区零售药店进行拉网抽查时发现,三成药店存在执业药师“缺位”现象。“在国内药品零售行业真正树立起服务意识之前,相比于社区医疗机构,它还难以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该经理说。

  同时,医保定点药店的发展更需要政府执政理念的转变。

  与大多数地方不同,目前长沙的医保定点药店的全称是“医疗保险协议零售药店”。“重点在‘协议’两个字。”一位业内人士说。据了解,从今年年初开始,长沙市取消了劳动保障部门对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的行政审批,改为由药店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协议。凡符合条件的药店,与医保中心签订“医疗保险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后,就可接受顾客刷卡购药。据悉,首批与长沙市医保中心签订协议的药店有700多家。

  其实,长沙放宽的不仅仅是医保药店的准入标准,湖南医保部门还将预防保健纳入了医保卡支付范围。除药品外,长沙参保人员还可刷卡购买食准字、食健字、食证字、消字等具有保健功能的功能性食品、医疗器械和医用材料。但对生活品、普通食品等商品,医保部门则做出了明确限制,要求设置非医保刷卡专柜,并表示一旦发现协议药店为市民用医保卡买米买油开“绿灯”,将即时终止协议,并在一年内拒绝该药店的协议申请。

  看来,除了零售药店自身的努力外,降低准入门槛,加强监管,政府的执政理念在某种程度上决定着医保药店的未来。

(实习编辑:陈文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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