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108种药品被限价,市民未喜反忧。几元钱的止咳药买不到,百元以上的抗癌药也消失。
一名医药代表说,如果利润降低,厂家的推广力度,包括相关的销售政策都会降低或减少,导致商家没有兴趣经营此类产品,自然会选择不同剂型的、价格不在国家价格控制范围内的产品。因而消费者从“降价令”中得到的实惠有限。
那为什么有关部门仍然在通过这种方法来降药价?物价部门人士告诉记者,他们通过对药品价格的调查发现,有的药品成本价与零售价差距极大,降价空间极大,便根据成本价及相应环节该有的利润制定了最高零售价格。可笑的是,有的药品招标采购的价格比最高零售价还高,这中间有多少潜伏的利益可想而知,而这些被暗中瓜分了的利益却全部由消费者来埋单。制定最高限价实际是在给这些行为敲警钟。
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也应该学会买药。一位业内人士介绍,并不是便宜的药就不是好药,也并不是小厂家生产的药和大品牌的比起来就有差距。比如,某家药厂生产的清火胶囊,出厂价不到两元钱,但到了终端药店,零售价就达到20多元。对于一个外行人来说,这种药就是好药,实际上很多便宜的清火药都比这效果要好。消费者应该选择价格合理的药。一般情况下,这种价格合理的常用药厂家给的回扣少,药店又不得不卖,所以这些药的摆放位置都不大显眼,比如在柜台的最下边、最里边、最不起眼的地方。相反,那些回扣多利润高的药就在你的手边,或者最显眼的地方摆放。
药品流通领域的相关人士都一再和记者说,政府监管部门应该明确,简单的“限价”并不能一劳永逸地解决药价高问题。找到杜绝“限价死”现象的根本解决途径,比单纯地公布“限价通知”更为重要。同时,严格审批“新药品”,完善国家药品注册制度,才能不给药品“死去活来”的机会。
(实习编辑:陈文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