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GMP的实施加速了药品生产企业间药品技术的转让和流通速度,在实现药品技术资源科学配置、行业结构优化调整的同时也存在着不少现实问题,阻碍了药品技术转让的规范高效开展,给药品质量管理带来了一些隐患。为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相关部门发布了《关于做好实施新修订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过程中药品技术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对“整体搬迁、兼并重组、放弃生产改造后进行技术转让”三种可申请药品技术转让的情形进行了明确,并规定了无菌药品生产企业和其他类别药品生产企业提出药品品种转移注册申请的期限。同时,随着我国医药技术市场的繁荣,技术转让合同与日俱增,由此引发的技术合同纠纷案件也日益增加。为帮助我国制药企业和新药研发机构全面掌握药品技术转让的相关内容,了解药品技术转让合同在签订及履行过程中应注意的法律规定,从而更好的处理药品技术转让一系列问题,提高技术转让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经研究,中国医药教育协会决定10月21日-10月23日在北京举办“药品技术转让与技术合同管理专题研讨会”。
参会对象各医药生产企业、新药研发机构单位的科技管理人员、技术研发人员、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等;各专利代理机构专业人士;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从事医药科研、教学、科技管理人员等;各律师事务所相关人员等。
会议时间和地点报到时间:10月21号
会议时间:10月22日-10月23日
报到地点: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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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制药厂商可以将已获得《进口药品注册证》的药品的生产技术转让给境内药品生产企业,将是对国内低水平仿创行为的打压,而新药技术可以多家转让,将有力提高国内研发主体的积极性。”中国医药科技成果转化中心主任芮国忠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看待当前正在广泛征求意见的《药品技术转让注册管理规定》(下称《规定》)。